政府表示,已于25日向Lone Star方面发出公文,要求其偿还政府在与外换银行出售相关的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ISDS)仲裁裁决撤销程序中支出的费用等,共计74亿韩元。


法务部当日通过代理律师团队发出函件,敦促Lone Star方面自愿偿还合计74亿韩元,其中包括我方政府在撤销程序中支出的73亿韩元费用,以及此前于2023年5月由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更正决定所确认的韩国政府方面费用约8000万韩元及其利息。


自愿偿还期限为自仲裁裁决撤销决定宣判之日起30日内,即至下月18日。


同时,法务部表示,Lone Star方面于2023年6月在美国联邦法院提起的裁决执行诉讼也已于本月21日(当地时间)主动撤回,从而完全终结。

法务部致函Lone Star,要求偿付仲裁撤销程序费用74亿韩元 View original image

该诉讼是ICSID于2022年8月末裁定韩国政府应向Lone Star赔偿2.165亿美元后,Lone Star方面为请求执行获认可的赔偿金而提起的。


对此,我国政府于2023年9月在申请撤销裁决的同时提出中止执行申请,主张在未附加支付部分赔偿金担保等条件的情况下,应当在撤销程序结束前一直中止裁决的执行,并最终获得准许决定,未发生强制执行。


此前,Lone Star于2012年以韩国政府在外换银行出售过程中不当介入,导致其遭受4.6795亿美元(约6.1万亿韩元)损失为由,提起ISDS仲裁。Lone Star于2003年以1.3834万亿韩元收购外换银行,之后与多家企业进行出售谈判,并于2012年以3.9157万亿韩元将其出售给韩亚金融控股公司。Lone Star主张,在此过程中因韩国政府的介入,失去了以更高价格出售的机会,还被迫压低价格,因此要求赔偿损失。



法务部表示,将全力以赴,尽快收回诉讼费用,切实维护国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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