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违反商标法、职务侵占等罪名 被罚款1000万韩元
据悉,首次推出江原春川代表性美食“土豆面包”的某农业公司前代表,因涉嫌侵犯商标权被判处罚金。
据联合新闻社报道,春川地方法院刑事第3单独合议庭法官 Park Donguk 于25日以违反商标法和职务侵占等罪名,判处被起诉的A某(34岁)罚金1000万韩元。
根据公诉事实,A某于2023年7月至8月,以其担任组合长的营农组合名义,在Naver咖啡馆、线上流通中心等处发布题为“寻找代为进行土豆面包团购的卖家”的帖子,因此被移送审判。在此过程中,他未获得作为代表权共有者、公司共同代表的B某及公司的同意。
此后,他向与其取得联系的零售商发送土豆面包包装时,在保温箱和冰袋上使用了与土豆面包商标注册号相同的商标,构成对商标权的侵害。
A某还被指,作为公司社内董事,未经过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擅自起草关于将登记为公司名义的“豆面包制造方法”专利申请人变更名义的转让证明,将自己登记为共同专利申请人,给公司造成相当于专利权股份价值数额的财产损失。
合议庭指出:“被告人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使用商标权,且身为社内董事,却未经过正当的决策程序便变更公司专利申请人的名义,情节较为恶劣”,“由于其商标权侵权行为,消费者就土豆面包商标权共有的农业公司与被告人经营的营农组合之间的关系提出询问等,疑似造成了相当程度的混淆。”
不过,法院综合考虑其认罪并反省、已与被害人达成和解且对方表示不愿追究刑事责任、并属初犯等情节,最终判处罚金刑。
土豆面包是由一对青年夫妇在春川经营的一家咖啡馆于2020年开发并推出的产品:以米粉制成的面皮内填满煮熟捣碎的土豆,表面裹上黄豆和黑芝麻,呈现出仿佛刚从田里挖出的土豆模样。
随着在社交媒体等平台上走红,这对夫妇成立了农业法人,并将土豆面包入驻加盟咖啡馆和百货商店快闪店。二人于2023年7月提起离婚诉讼,并根据去年7月法院作出的和解劝告决定,为婚姻生活画上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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