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保险法》等修正案经国务会议通过
保险适用标准由约定工作时间改为报酬

政府将把实时所得信息用于雇用保险,消除制度死角。将雇用保险适用及征收标准改为以实际报酬为基础,并把求职给付(失业给付)标准也改为实际报酬,借此查找遗漏参保者,扩大就业安全网。


首尔中区首尔就业福利Plus中心外景。

首尔中区首尔就业福利Plus中心外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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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25日在政府首尔办公大楼召开国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隶属雇用劳动部的《雇用保险法》和《雇用产业灾害保险费征收法》部分修正案。该修正案是劳动部于去年7月预告立法的,旨在消除雇用保险的制度死角。


此次修订将雇用保险适用标准从法定工作时间(每周15小时)改为报酬(依据所得税法的工资性所得-免税所得)。即便进行现场调查,也难以准确核实法定工作时间,导致难以发现雇用保险参保被遗漏的劳动者。今后若将适用标准改为报酬,就可以联结向国税厅申报的所得信息,每月确认并为被遗漏的劳动者办理参保。


此外,即使今后在各个工作单位获得的所得未达到适用标准,只要合并所得超过标准,也可以根据劳动者申请加入雇用保险。劳动部表示,这将有助于对在多个用人单位打工的低收入劳动者提供保护。


征收标准将从月平均报酬改为实际报酬。政府将废除现行制度中,雇主为保险费核定而须在每年3月15日前,向劳动福利公团单独申报劳动者上一年度报酬总额的做法,转而利用雇主向国税厅申报的所得信息来核定保险费。此举旨在减轻雇主对同一劳动者所得进行重复申报的负担,并提高保险行政的准确性。


求职给付的计算标准将从工资改为实际报酬,即由离职前3个月的平均工资改为离职前1年的报酬。劳动部解释称,通过统一求职给付与保险费的计算标准,将按照成本负担相应地发放求职给付。通过防止求职给付金额受一时收入变动左右,也有望在劳动者失业时,有助于保障其生计稳定并促进求职活动。



Kim Younghun 劳动部部长表示:“此次修正案是劳资双方、专家与政府共同思考并达成共识的结果,旨在顺应劳动力市场变化,探寻就业安全网的未来方向。”他同时称:“迎来实施30周年的雇用保险,有望以此为基础,发展成为更加普遍的就业安全网。”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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