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在YouTube上6次宣传“불로유”
“并不构成违反食品标示广告法”

法院示意图片 资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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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称为“Hur Gyeongyeong牛奶”的“Bulloyu”即便被宣传为对不治之症或癌症治疗等具有疗效,法院仍作出认定,认为这不构成违反《食品标示·广告法》。


20日据法律界消息,议政府地方法院南杨州支院刑事第4单独合议庭法官 Kwon Sunbeom 于18日对因涉嫌违反《食品标示·广告法》而被起诉的被告人A某(67岁)宣判无罪。


A某被控于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间,在其运营的YouTube频道上共6次发布诸如“请实验一下Hur Gyeongyeong牛奶”、“不治之症、癌症患者请试着喝一喝”等内容,将Bulloyu宣传成似乎对疾病预防和治疗有疗效,因此被不拘留起诉。所谓Bulloyu,是指在市面上销售的牛奶上贴上国家革命党名誉代表Hur Gyeongyeong头像贴纸或写上其姓名的宗教设施“天空宫”的灵性商品。


检方认为A某的行为违反了《食品标示·广告法》,因此对其提起不拘留公诉。此前,A某曾被简易起诉并处以1000万韩元罚金,但其不服,申请了正式审判。


合议庭判决称:“仅凭提交的证据,难以认定被告人对Bulloyu的宣传属于将其标示或广告为对疾病的预防、治疗具有疗效。”据合议庭说明,A某在YouTube上的宣传行为,是向观众推荐一种可能损害健康的方法,并非以一般消费者为前提,因此难以视为《食品标示·广告法》的规制对象。该法的立法目的在于禁止食品制造者或销售者进行不当标示、广告等,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并确立健全的交易秩序,而A某并非制造者或销售者,判决意在此点。



对此,检方表示,将在分析判决书后,于下周决定是否提起上诉。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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