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扩大地方公社本地企业参与方案”

政府今后将为挽救地方建筑企业,对金额在150亿韩元以下的地方工程全面改造制度,规定只有该地区的建筑企业才能参与投标。政府还将在工程发包的全流程中强化对地区经济贡献度的评估,在投标与中标阶段大幅调整评价标准,使地方建筑企业获得优待。

政府出手“拯救地方建筑业”…1.5亿以下工程仅限本地企业投标 View original image

19日,在由副总理兼企划财政部部长 Koo Yooncheol 主持的经济相关部门长官会议上,政府发布了包含上述内容的《扩大地方工程地方企业参与方案》。由于地方建筑公司的经营困难日益加剧,政府在公共部门领域提出改进方案,力争让更多地方工程能够被地方企业承接。


政府将通过修改企划财政部令和《地方契约法》,把今后金额在150亿韩元以下的工程,全部改为仅允许地方建筑企业参与投标、相互竞争的制度。根据现行制度,公共机构仅对金额在88亿韩元以下的项目、地方自治团体仅对金额在100亿韩元以下的项目适用地区限制竞争性投标。政府预计,如果将标准提高到150亿韩元,地方企业的中标金额将比现有水平增加约2.6万亿韩元(7.9%)。


在工程中标评审的全阶段,对地方企业的优待也将得到强化。在适用于100亿韩元以下工程的资格审查中标制中,新增在评估中标人时对地方企业参与情况给予加分的评价依据。在适用于100亿韩元以上地方工程的综合评审中标制中,将上调评估中标人时对地区经济贡献度的加分。对技术型投标,将新设地方企业的评分和加分项目;在评估中标人时,如其使用地方企业的材料或设备,也将给予加分。政府预计,通过调整评价标准,地方企业的中标金额将增加约7000亿韩元。



但同时,政府也决定强化总部所在地条件,以防滥用这类地方企业优待制度。为防止地方企业仅形式上迁址,将总部所在地的维持期限从现行的90日延长至180日。为杜绝仅为获取优惠而变更地址的情况,在对预定中标人进行审查时,将引入事前检查制度,由现场直接核实办公场所是否真实存在以及资本金是否符合标准。政府还将加强针对地方企业之间串通投标的监控。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