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美事实清单提及美军舰在韩建造可能性
需改善法律要件并解决船坞短缺问题
或将根据长期订单与投资结构讨论扩充产能

随着韩美两国在船舶建造领域的合作正式化,韩国国内造船业界面临着如何设计实际业务的现实课题。美国依据《琼斯法》(Jones Act),只允许使用美国建造的船舶在本国境内运输货物,军舰或核动力潜艇建造则适用单独的安保与设施要求。由于有意见指出国内船坞数量并不充足,业界分析认为,如要在韩国国内建造美国商船或军舰,必须同步推进制度改善和设施投资。


14日发布的联合事实清单(Joint Fact Sheet,下称JFS)中首次明确写入,可在韩国造船厂建造美国商船和军舰。两国将在美国造船厂现代化、维修·保养·翻修(MRO)、人力开发、供应链韧性强化等领域开展合作。产业通商资源部部长 Kim Jeonggwan 当天与美国商务部长 Howard Lutnick 签署了总规模3500亿美元(约514万亿韩元)的“韩美战略性投资谅解备忘录”,他表示:“其中1500亿美元由造船合作投资构成”,“该领域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属于韩国企业”。相关资金可通过民间投资、担保、船舶金融等多种方式执行。对于投资委员会批准的项目,政府也可以提供支持。

Kim Jeonggwan 产业通商部部长14日在首尔钟路区政府首尔办公大楼就韩美关税谈判情况说明书及战略投资谅解备忘录相关内容进行发布会。2025年11月14日 记者 曺容俊

Kim Jeonggwan 产业通商部部长14日在首尔钟路区政府首尔办公大楼就韩美关税谈判情况说明书及战略投资谅解备忘录相关内容进行发布会。2025年11月14日 记者 曺容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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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界已进入检查限制条件和准备情况的阶段,以应对在韩国国内建造和扩大维修美国商船与军舰的可能性。尽管技术上的建造能力已经具备,但在实际落地过程中,船坞供给与长期订单量的落实被视为关键变量。


Hanwha Ocean 目前正在执行第四艘美军军需支援舰的维修项目。Hanwha Ocean 特殊船舶MRO事业负责人常务 Kim Daesik 表示:“虽然维修需求在扩大,但现实情况是韩国国内能够接纳美军军需支援舰的船坞并不多”,“大型造船厂的商船建造日程已经排满,中小型造船厂则存在船体尺寸不匹配的情况。”他补充称:“如果能够签订长期合同,就可以预测工作量,从而讨论扩充设施或进行自动化投资。”


关于军舰联合建造,法律与制度要求是核心审查事项。HD现代重工特殊船舶事业部专务 Cheon Jeongsu 表示:“在美国造船业生产能力受限的情况下,正在讨论与韩国造船厂的合作”,“HD现代重工已经与美国造船企业 Huntington Ingalls Industries(HII)签署了军舰相关联合业务的业务协议。”他表示:“具体的生产方式和进度需要进行法律与制度方面的审查。”

去年9月23日,美国海军“佛蒙特”号弗吉尼亚级核动力潜艇(SSN-792,约7800吨级)驶入釜山南区海军作战司令部釜山作战基地。联合新闻提供

去年9月23日,美国海军“佛蒙特”号弗吉尼亚级核动力潜艇(SSN-792,约7800吨级)驶入釜山南区海军作战司令部釜山作战基地。联合新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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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政府说明,美国方面将首先设立负责管理整体项目的“投资目的公司(投资SPV)”,并为每个单独项目组建“项目目的公司(项目SPV)”。投资目的公司将汇总所有项目收益,用于偿还韩方的投资本金和利息。即使某一具体项目出现亏损,也可以用其他项目的收益进行弥补,适用所谓“综合风险管理方式”。



韩国国内造船业界今后将围绕美国商船和军舰在韩国国内建造的可能性、MRO业务扩张、船坞获取方案以及自动化·专业化设备投资等内容,继续讨论细化合作模式。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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