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多在10万至20万韩元…主要通过快递交易
可躲避执法机关追踪并规避投保
“这是我的摩托车号牌,所以可以便宜卖给你,只要10万韩元。”
本月2日,在社交媒体“X”(原推特)上,记者在一则摩托车号牌出售者的宣传帖下留言表示“希望购买”后,收到了上述消息。该卖家解释称:“与号牌相关的文件已经整理好,也已经领了新号牌,所以想把原来的号牌卖掉当零花钱。”记者询问由于是京畿道号牌,是否可以当面交易时,对方回答说自己住在大邱,可以通过快递交易。他还具体提出交易方式称:“先打5万韩元给我,我就把号牌寄到你给的地址,你收到后再把剩下的5万韩元打给我,这样交易就结束了。”
由此可见,在网上买卖摩托车号牌的行为正堂而皇之地进行着。虽然由此衍生出大排量“黑车”摩托车、逃避保险费等多种副作用,但由于连取缔都并不容易,有舆论指出亟须制定对策。
14日,记者在社交媒体“X”上以“假牌”“黑牌”“ㄱㄹㅍ”等关键词进行搜索时发现,有大量摩托车号牌交易帖。“假牌”是指摩托车号牌的黑话,也常被用其首字母缩写“ㄱㄹㅍ”来代称。
相比出售帖,求购帖更多,交易价格多在10万至20万韩元不等。卖家们通过出售自己以前使用过的号牌,或从被弃置的摩托车上偷取号牌等方式获取货源。
记者给另一名卖家发消息询问“有没有号牌库存”,对方回复称可以以20万韩元交易一副京畿道义王市的号牌。这名更倾向于快递交易的卖家同样诱导先付款,称“如果先打10万韩元,我就把号牌寄给你”。
摩托车号牌交易之所以在暗中进行,被认为是因为将这样购买的号牌安装到其他摩托车上,就会变成“大排量黑车”,从而逃避侦查机关的追踪。此外,可以规避摩托车强制责任保险的投保义务,也被视为推动购买号牌的原因之一。
然而,此类号牌交易在现行法律下属于明显的违法行为,根据刑法第362条(赃物取得),可被判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500万韩元以下罚金。尤其是将购买来的号牌安装到其他摩托车上使用时,还可能根据刑法第238条(公用标记不正当使用)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事实上,首尔城北警察署上月以不拘留状态将出售摩托车号牌的4名青少年和20名买家移送检方。经调查,这些出售号牌的青少年在今年1月至4月间,从首尔一带停车场等处偷走了29块被弃置摩托车的号牌,并以15万至20万韩元的价格卖给全国各地的买家。
Suncheonhyang大学警察行政学系教授 Oh Yoonseong 表示:“从一线警察个人的立场来看,已经接报的案件就很多,很难再专门关注并取缔摩托车号牌交易本身。要预防号牌交易问题,归根结底需要警方高层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更频繁地下达集中整治指示,使警方能够持续对不仅是大排量黑车摩托车,还包括在线上进行的号牌交易开展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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