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市先行建设废弃物焚烧设施
填埋设施寿命延长60年·创收35亿韩元
减少填埋等每年节省26亿韩元 实现“环境—经济”良性循环
江原道江陵市(市长 Kim Honggyu)构建的稳定废弃物处理基础设施,正被评价为全国性的领先示范模型。
根据2021年修订的《废弃物管理法实施规则》(附表5),自2030年起,非首都圈地区将全面禁止生活垃圾直接填埋。
为此,江陵市于2020年11月启动新建焚烧设施工程,并在相关法律正式实施前7年,即2023年9月即已竣工并投入运行。
本项目总投资规模为759亿韩元,通过与平昌郡构建广域协作体系,争取到国家及道级财政资金530亿韩元,从而实现约242亿韩元的预算节省。由江陵市和平昌郡共同运营的这一设施,正逐步确立为地区间共生型资源循环治理模式。
废弃物焚烧设施日处理能力为190吨(两座焚烧炉并行运行),自投入运行以来,垃圾填埋量减少了83%以上。过去生活垃圾100%依赖填埋的结构已被打破,目前仅有焚烧灰渣和不可燃废弃物20吨被填埋。
由此,江陵市填埋设施的可使用年限大幅延长至60年以上(可持续至2080年代中期),江陵市同时确保了废弃物管理的稳定性和环境可持续性。
此外,市政府利用焚烧过程中产生的余热,通过蒸汽涡轮发电机在2年间累计生产电力42,578兆瓦时,其中28,510兆瓦时对外销售,获得约35亿韩元的财政收入。
尤其是通过抵销设施自用电力(约7,000兆瓦时/年),每年实现约26亿韩元的运营成本节约。由此,江陵市被评价为不仅仅建设了废弃物处理设施,更构建了能源自立型环境基础设施。
市政府通过与平昌郡的广域协作,不仅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还建立了运营费用共同分担体系。以2024年为基准,在总运营费用62亿韩元中,扣除电力销售收益18亿韩元和平昌郡分担金10亿韩元后,江陵市的负担约为34亿韩元。舆论认为,这是与其他地方自治团体相比运营效率提高45%以上的标杆案例。
江陵市以废弃物焚烧设施运营为起点,正全面强化生活资源回收中心建设、余热回收效率提升、废气减排技术高度化等资源循环体系。在“废弃物即能源”的新范式下,江陵市正加速迈向环境与经济共存的资源循环先导城市。
江陵市市长 Kim Honggyu 表示:“通过稳定运营废弃物焚烧设施,将确保江陵市和平昌郡的废弃物能够得到环保处理”,并称“将实现环境与经济相协调的可持续资源循环经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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