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vest&Law]“Hyosung腐败案”Lee Sang-woon发回重审判决将于下月4日宣判
涉嫌在“Wi-eop”分红中违反商法等罪名
时隔10余年终于有结论…Lee 恳求从轻处理
因与孝成集团相关的不法事件而被审理逾10年的副会长 Lee Sangwoon,其发回重审案件的宣判日期已经确定。11月6日,首尔高等法院刑事第3部(审判长 Lee Seunghan 部长法官)在结束对因违法分红等涉嫌违反《商法》的 Lee 副会长的公判后表示,将于12月4日宣判。
Lee 副会长的辩护人当天在公判中主张适用最低税额等, 对检方计算的逃税金额提出异议。所谓最低税额,是指有所得的个人或法人必须缴纳的最低税款。Lee 副会长本人则恳求称:“为了让我能把公司事务妥善收尾,恳请合议庭从轻处理。”
合议庭表示将在年内作出宣判,但同时也留下余地称:“如果检方提出新的争点,将重新开庭审理。”检方则表示:“如果适用最低税额,逃税金额反而可能增加”,并称将与税务机关进行讨论。
检方于2014年1月将已故的前孝成集团名誉会长 Cho Seokrae 和 Lee 副会长提起公诉。二人被控通过香港纸面公司转移孝成海外法人资金698亿韩元,并以孝成新加坡法人的资金免除香港纸面公司借款债务,给公司造成233亿韩元损失。此外,他们还被指自2003年起10余年间通过粉饰会计共计5010亿韩元,逃避法人税1237亿韩元,并以他人名义买卖数千亿韩元规模的股票,逃避股票转让所得税约110亿韩元。
在一审和二审中,Cho 名誉会长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Lee 副会长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4年。大法院于2020年12月撤销了原审判决中认定 Cho 名誉会长和 Lee 副会长部分法人税逃税罪名成立、违法分红罪名无罪的判决,将案件发回首尔高等法院。大法院认为:“由于税务机关已取消对2008事业年度法人税的课税处分,以税收债务为前提的逃税罪不成立”,但同时也判示:“在2007事业年度并无可供分配的利润的情况下,如果因财务报表被粉饰而仍然进行了利润分配,在无特别事由时,应适用违法分红罪。”
《法律新闻》记者 Lee Sangwoo
※本文内容基于《法律时报》提供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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