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自柬埔寨、在泰国活动的犯罪团伙“Lungger Company”的两名韩国组织成员被检方求处重刑。
检方10日在首尔南部地方法院刑事第12庭(审判长 Kim Jeonggon)进行的结案公判中,以加入并参与犯罪组织等罪名,求处被起诉的A某(43岁)有期徒刑30年。同罪被起诉的组织成员B某也被求处有期徒刑30年,并追缴1200万韩元。
检方称:“虽然他们主张自己是因被强迫或被威胁而参与,但看上去是在泰国带游泳池的住所过着奢侈生活”,“作为直接参与电话诈骗犯罪的组织成员,他们骗取了众多受害人巨额财物”,并说明了求刑理由。
他们被指在柬埔寨犯罪团伙出身的总头目将根据地转移至泰国芭提雅后组建的“Lungger Company”中,于1月至4月间参与犯罪活动。
A某被控在组织内作为“乐透补偿币诈骗小组”成员活动,骗取206名受害人共计约66亿韩元;B某则被控从691人处骗取约150亿韩元。二人还被指于5月左右在餐馆点餐,佯装会支付价款以此欺骗,从而妨碍餐馆营业。
他们的一审宣判预计将于下月12日上午10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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