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审中实施私刑“任何理由都无法正当化”
破坏法庭秩序、引发社会不信任
一审二审均判处5年有期徒刑
大法院称“无上诉理由”维持原判
在法庭上用凶器刺伤虚拟货币公司代表的诈骗受害者,被大法院最终判处有期徒刑5年。遭到袭击的人是一家虚拟货币存款公司的代表。他被指控以“零风险、本金保障”进行宣传,从约1.6万名投资者处骗取约1.4万亿韩元资金而受审,但最终被宣告无罪。对此,遭到诈骗的受害者辩称自己遭受了经济损失,在身心微弱状态下实施了犯罪行为,但审判庭表示“私力报复不具有正当性”,大法院的判断也与此一致。
据法律界7日消息,大法院第二小法庭(审判长为 Park Youngjae 大法官)驳回了因涉嫌未遂杀人而被起诉的该男子的上诉,维持原判。该男子去年8月在首尔南部地方法院旁听这名虚拟货币公司代表的审判时,在证人询问过程中,走近该公司代表,用事先藏匿带入的水果刀刺向其身体,致其右侧颈部受撕裂伤。法院从该男子处扣押了1把水果刀和1副半涂层棉手套。
该男子自2017年起进行虚拟货币投资,将资金存入该公司,但到2023年已被暂停提现,办公室也关门停业。虚拟货币公司代表在同年6月1日被宣告无罪。两个月后,他在证人询问中再次看到这名公司代表,便在法庭上持凶器行凶。第一审法院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5年。第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同样的刑期。
二审法院指出:“在公开法庭审理过程中实施(未遂杀人),妨害了法院的审判功能,并引发社会对公共空间的不信任,其罪责重大”,“即便存在认为自己遭受了相当经济损失的情形,但针对刑事责任的审判仍在进行中,这种私力报复绝不可能被正当化。”大法院的判断亦然。该男子以“刑期过重”为由提起上诉,但大法院认为“在法律上不构成上诉理由”,予以驳回,最终确定其5年有期徒刑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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