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民主党强调加快程序
国民力量呼吁国会审查

韩美关税谈判达成协议后,围绕国会后续措施的讨论正全面展开。共同民主党在推进国会批准同意程序的同时,还在考虑制定特别法;相反,国民力量党则坚持认为必须经过批准同意程序,继续展开博弈。


共同民主党代表 Jung Cheongrae 30日在最高委员会议上表示:“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领导人会议结束后,接下来就轮到国会了”,“将推动关税谈判方案立即进入国会批准同意程序,尽快予以适用。”他还呼吁在野党的全力支持。


31日,Together Democratic Party代表Jeong Cheongrae在国会召开的最高委员会议上发言。2025.10.31 记者 金贤民

31日,Together Democratic Party代表Jeong Cheongrae在国会召开的最高委员会议上发言。2025.10.31 记者 金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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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宪法第60条第1款规定,“就国家缔结、批准给国民带来重大财政负担的条约,国会享有同意权”。要使国会批准获得通过,须有在籍议员过半数出席,并经出席议员过半数赞成。


不过,由于共同民主党认为难以无限期等待国会批准,预计将通过提出特别法,采取“双轨战略”。这是因为根据谈判方案制定细化方案需要争分夺秒。只有韩美关税谈判结果立即适用,才能最大化出口产业的利益。共同民主党院内代表 Kim Byeonggi 表示:“政府即将向国会提交对美投资特别法”,“我们将与政府合而为一,迅速整备相关法律和制度。”如果政府方案于下月提交并完成国会审议,自11月1日起即可追溯适用。


Kim Doeup 国民力量党政策委员会委员长31日在国会举行的国政监察对策会议上发言。2025.10.31 记者 金贤民

Kim Doeup 国民力量党政策委员会委员长31日在国会举行的国政监察对策会议上发言。2025.10.31 记者 金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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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力量党认为,关税谈判属于需要国会批准同意的对象。由于将给国民带来重大财政负担,必须依据宪法第60条第1款经过国会同意程序。国会外交统一委员会所属、国民力量党议员 Kim Geon 在电话采访中表示:“政府此前在对政府质询中,已对‘谈判结束后是否获取国会同意’的提问作出过积极回应。”



该党立场认为,今后根据谈判的缔结形式和内容不同,所需的后续程序也会有所差异,因此应当优先由国会进行检验。根据是否属于不具法律约束力的谅解备忘录(MOU),所需程序也会不同。国民力量党政策委员会议长 Kim Doeup 当天在国政监察对策会议上指出:“如果政府隐瞒不利条件,一味沉迷于宣传政绩,可能引发复合危机”,“哪怕是现在,也应立即公开协议文本。”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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