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手记]要如何提升劳动收入的价值 View original image

尽管政府最近发布了“10·15房地产对策”,但市场陷入混乱,民心愤懑似乎仍未平息。在其背后,存在着我国民众对房地产的强烈执着。


我国居民家庭资产中,房地产等实物资产的比重高达75.2%(2024年家庭金融福利调查)。由于房地产价格涨幅远高于劳动收入,与其努力工作,人们更倾向于提升自身贷款能力,抢先买到公寓,这种做法被视为所谓“成功的人生”。尤其是在近期房地产价格急剧上涨的时期,是否持有公寓会导致个人资产差距急速拉大,相对剥夺感也随之加剧。


在这样的社会中,劳动所得的价值相对被进一步压低。社会并非推崇在岗位上兢兢业业、创造业绩、按月领取工资的人,而是崇拜通过各类投资迅速增值资产的群体。投资本身并无不当,但一个长期轻视劳动所得的社会并不健康。虽然要让劳动所得超过资产价格上涨带来的差价收益十分困难,但仍有必要营造一种尊重并重视劳动所得价值的社会氛围。


从政府政策工具中的税制来看,对住房的课税存在多种优惠。以转让所得税为例,1套住房根据持有年限,最高可享受80%的长期持有特别税额扣除;在持有税方面,目前共同住宅的公告价格现实化率仅为市场价的平均69%。在此基础上,用于计算课税标准的公允市场价值比率约为60%。劳动所得也有包括人身扣除、信用卡支出扣除等多种扣除制度,但全年能够享受的优惠充其量只有数百万韩元,大多数情况下甚至不足100万韩元。


尤其是,在劳动所得中,几乎没有针对股票期权、绩效奖金、技术开发奖金等激励性薪酬的税收优惠。在当前税收不足的情况下,即便无法全面扩大对全部劳动所得的扣除优惠,也有必要研究对以绩效为基础的收入给予诸如延缓纳税等优惠措施的方案。这样不仅可以提升绩效型收入的价值,也有助于在组织内部形成重视绩效的企业文化。


目前,绩效奖金等奖励性收入与年薪一并计入劳动所得,适用累进税率的一般课税方式。假设年薪为5000万韩元的职场人士获得1亿韩元的技术开发奖金,那么在这1亿韩元中,有3800万韩元将适用课税标准在5000万至8800万韩元区间的24%税率,其余6200万韩元则适用8000万至1亿5000万韩元区间的35%税率。若对此给予10年延缓纳税优惠,则在10年间每年仅将1000万韩元计入收入,可全部适用24%的税率。



当然,不能指望此类制度能够一举扭转社会上“资产高于收入”的价值取向。不过,在对税收极为敏感的社会情绪下,这种税制优惠有望发挥行为经济学所强调的“助推效应”(不是强制人们做出某种选择,而是通过温和介入加以引导)。同时,也有望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劳动所得者“只有上班族的钱是透明钱包”的不满情绪,以及对所得税本身的批判性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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