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当局在“10·15房地产政策”中决定,将在把现有住房抵押贷款(房贷)转换为其他贷款产品时所使用的“置换贷款”也纳入住房抵押认定比率(LTV)监管对象。
22日,据国会政务委员会所属的国民力量党议员 Choo Kyungho 介绍,对于“房贷置换贷款是否也被纳入LTV监管对象”的质询,金融委员会答复称:“置换贷款是在新的金融公司办理的新发放贷款,因此金融公司在置换时点,正根据各业态的监督规定重新计算LTV。”
也就是说,即便是偿还原有贷款、转向利率更低的贷款产品,这类“贷款置换”也将成为LTV监管对象,从而受到限制。
在此次监管措施下,首尔全境和京畿道12个地区被新指定为调控地区,这些地区的借款人若想以更低利率办理置换贷款,由于LTV从70%降至40%,必须先偿还一部分原有本金。
在此前“6·27贷款监管”时,政府也曾将以生活安定资金为目的的房贷额度限制在1亿韩元,并将置换贷款也纳入其中,引发过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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