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法庭:“前所未有的案件……考虑到被告职业,责任更大”

大田地方法院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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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涉嫌在大田一所小学杀害一年级女童 Kim Haneul(8岁)而被起诉的教师 Myeong Jaewan(48岁),在一审中被判处无期徒刑。


大田地方法院第12刑事部(审判长 Kim Byeongman)于20日以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等相关法律》(以营利为目的拐骗、诱骗等)等罪名,判处被告人 Myeong 无期徒刑。


法院同时下令对其佩戴30年位置追踪电子装置,并对 Myeong 施加禁止接近被害人家属等遵守事项。


Myeong 被控于今年2月10日下午5时左右,在其任职的小学内,将结束课后托管班、正要回家的 Kim 以“给你书”为名诱骗至视听教室,随后用事先准备的凶器刺杀 Kim,因而被移送审判。


他还被指控在案发4至5天前,用脚踢坏学校公务用电脑,并殴打曾对其说“一起下班吧”的同事教师。


调查结果显示,Myeong 因极度的被遗弃不安感、被家庭疏离感、在职场中的不适应,以及对自己草率提前复职的后悔等,经历了身份认同混乱。


他于去年12月9日以抑郁症治疗为由申请病假休职,同月30日提前复职,自今年2月3日起恢复到校上班状态。


调查显示,Myeong 因用脚踢公务用电脑、殴打同事教师的行为导致工作地点被调整至二楼教务室,心生不满,又在丈夫也劝其休职或请病假的情况下感到强烈愤怒,并因此下定决心要在学校杀害他人。


随后,他在案发当日午休时间离开学校购买了凶器,并事先将做过隔音处理的视听教室选定为犯罪地点,预谋实施犯罪。


合议庭认定,本案是被告作为一名小学教师,在其任职的学校内残忍杀害仅满7岁的学生的前所未有之事件,并指出,此案给全国民众带来的震惊与愤怒极大,因此判处其无期徒刑。


合议庭表示:“被告身为教师,本应处于保护被害者的地位,却在学校这一本应最安全、儿童与青少年应受到特别保护的场所实施了残忍犯罪。被害者在自己极其喜爱的学校里,毫无怀疑地跟随身为教师的被告,最终却被其杀害,从这一点来看,本案更加悲剧。”


合议庭接着指出:“本案中,被害者是应在各个方面获得最优先保护的7岁儿童,即便考虑到被害者只有一人,与其他一般杀人犯罪相比,本案的罪质也极其恶劣,尤其是考虑到被告的职业,其责任更为重大。”


合议庭判断,即使 Myeong 患有抑郁症等精神疾病,在犯罪当时也并非处于缺乏或减弱辨别事物能力、控制行为能力的状态。


合议庭还表示,即便当时该能力处于减弱状态,不减轻被告刑罚仍属妥当,因此不采纳被告与辩护人关于其“心神微弱”的主张。


合议庭指出,综合考虑到 Myeong 事先准备凶器,将偏僻的视听教室选为犯罪地点,等待人迹稀少之时,以最容易制服的女童作为作案对象等情节,可以认定当时 Myeong 具备行为控制能力。


合议庭并解释称,案发后为避免被发现,Myeong 破坏了 Kim 的手机,并关闭犯罪现场灯光等行为,也从侧面印证了这一点。


合议庭判示:“为防止如此不人道、悲剧性的犯罪再次发生,有必要在社会上广泛告知本案的严重性,并考虑到被告再犯风险较高等因素,有必要对其处以将其永久隔离于社会之外的重刑。”


但合议庭同时表示:“并非只有剥夺被告生命才能防止其再犯,即便被告今后通过假释等方式出狱,也已有通过电子装置佩戴命令和遵守事项附加来在一定程度上预防其再犯的手段。结合本案犯罪的责任程度与目的来看,难以认为存在足以正当化宣告死刑的明显特殊事由。”


死者遗属代理人、法务法人 YK 律师事务所律师 Kim Sangnam 表示:“虽然尊重法院的判断,但考虑到犯罪的残忍性和损害程度之严重,却未判处死刑而是无期徒刑,令人遗憾”,并称“计划向检方表达希望其提起上诉的意见”。



大田市教育厅今年4月召开针对 Myeong 的惩戒委员会,决定将其免职,由于 Myeong 未另行提出异议程序,免职已最终确定。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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