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ong Giseok理事长:“医保财政流失事件,应由公团亲自调查”

国民健康保险公团理事长 Jeong Giseok 表示,为了打击非法设立医疗机构,即所谓的“事务长医院”,迫切需要引入公团特别司法警察权(特司警)制度。


10月17日,在国会保健福祉委员会举行的2025年度针对国民健康保险公团和健康保险审查评价院的国政监察上,国民健康保险公团理事长 Jeong Kisuk 正在作业务报告。2025年10月17日 记者 Kim Hyeonmin

10月17日,在国会保健福祉委员会举行的2025年度针对国民健康保险公团和健康保险审查评价院的国政监察上,国民健康保险公团理事长 Jeong Kisuk 正在作业务报告。2025年10月17日 记者 Kim Hyeon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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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ong 理事长在17日国会保健福祉委员会国政监察上,就共同民主党议员 Kim Namhui 提出有关特司警引入必要性的质询表示:“这一内容已经被纳入本届政府的国政课题,公团也认为应当尽快引入特司警制度,哪怕早一日也好。”


健保公团特司警,是指赋予公团职员侦查权,使其能够直接调查事务长医院或医保待遇费用骗取申报等导致健康保险财政流失的案件。公团方面认为,由公团内部的医疗、保险专家专门负责此类案件,可以实现快速且专业的调查。


Kim 议员公开了这样一件事实:健康保险公团在2023年6月调查了医院院长 A 某利用作为医生的妻子的弟弟等家人,重复设立多家医院的案件,并向警方请求立案调查。这些医院申报的医保待遇费用总额超过1万亿韩元,并通过与事实上由其家族拥有的间纳(间接供货)公司进行独家交易,获取了巨额收益。


对此,Jeong 理事长解释称:“这类案件每隔几年就会发生一次,但实际上,一旦进入侦查阶段,往往只是耗费很长时间,最终以不起诉结案的情况并不少见。”


Jeong 理事长接着表示:“警方的侦查意愿不强,平均侦查周期超过1年,其间出现证据湮灭等情况,导致实效性下降。警方如果以处理一般经济犯罪的同一标准来对待医疗犯罪,就难以开展专业调查,因此公团必须直接掌握调查权。”


Kim 议员表示:“引入特司警制度,是确保国民健康保险健全性的最低装置”,“对于目前滞留在法制司法委员会的相关法案,政府和国会应当予以协作。”



共同民主党议员 Seo Mihwa 也强调:“此前已经多次强调设立特司警的必要性,但仍然存在反复参与非法设立疗养机构的诸多案例。既然法制司法委员会的讨论正在进行中,保健福祉部也应与公团协作,引入在公团调查专业性基础上赋予侦查权的特司警制度。”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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