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仅189处,政府和地方自治团体管理的只有6处
Seo Samsuk:“亟需重整保护和管理相关法律制度”
有意见指出,由风力形成、起到保护海岸和生态宝库作用的海岸沙丘,因缺乏管理标准而遭到破坏,有必要尽快制定对策。
17日,共同民主党议员 Seo Samseok(选区:全南灵岩·务安·新安)从海洋水产部和环境部获取的国政监察资料显示,以今年为基准,国内海岸沙丘的准确现状甚至尚未被掌握。最近一次研究调查是在2017年进行的,但即便如此,也仅属非法律规定的临时性调查。
以2016年为基准,国内海岸沙丘共有189处,其中全罗南道以58处居首。其后依次为:忠清南道42处、江原道30处、仁川18处、济州14处、庆尚北道12处、全罗北道7处、釜山4处、京畿道2处、庆尚南道2处。然而,目前中央政府和地方自治团体实际管理的沙丘仅有6处,占比约3%。
管理不力的原因之一被认为是缺乏统筹主管部门。目前环境部、国家遗产厅、海洋水产部根据相关法律分担部分工作,但在任何法律条文中,都没有明确标注“海岸沙丘”这一名称,导致根本无法实施统一管理。
即便如此,国家遗产厅已将新斗里海岸沙丘指定为文化遗产并投入351亿韩元预算,但连用于沙丘管理的具体操作手册都不存在,其成效因而备受质疑。尤其是在海岸沙丘分布最多的全罗南道,至今没有任何预算投入案例。
结果是海岸沙丘的破坏愈发严重。与20世纪50年代相比,2016年沙丘面积已从79.4平方公里减少到50.4平方公里,缩减约36.5%(29平方公里)。尤其是2016年之后完全没有开展现状调查,目前不仅难以掌握准确面积,连破坏程度都难以判断。
事实上,位于庆尚南道的2处海岸沙丘在2016年之后全部消失;济州岛的海岸沙丘有82.4%已经流失;东海岸部分地区的沙滩最宽处消失了达42米,国土流失正在成为现实。
Seo议员表示:“海岸沙丘是保护国土海岸线及其后方区域的天然防御屏障,也是淡水储存库和珍稀动植物栖息地,发挥着多种作用,但却在不断减少。必须尽快制定保护和管理的指导方针,并完善在利用过程中将破坏降至最低的使用指引,最重要的是要明确管理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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