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丽锌经营权纷争诉讼战
“行使股东权” vs “先证明损失”

在围绕高丽锌经营权纷争提起的股东代表诉讼中,就永丰与 MBK Partners(下称 MBK)之间签署的经营合作协议是否提交完整文本,双方展开了法律攻防。原告方面主张,为了计算损害金额,有必要取得协议全文;但被告方面则坚持,应当首先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


K-Jet Precision股东代表诉讼中,Youngpoong与MBK围绕合同展开攻防 View original image

10月2日,在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议第30部(金锡范审判长)审理的庭审中,作为原告的 KJ Precision(原永丰精密、高丽锌方面公司)表示:“只有通读整个经营合作协议书,才能计算损害金额”,并要求提交该文件。KJ Precision 是由高丽锌会长 Choi Yunbeom 一家控制的公司,截至 2024年12月,持有株式会社永丰 4.39% 的股份。以此为基础,KJ Precision 对永丰顾问 Jang Hyeongjin 及永丰董事会成员提起了股东代表诉讼。


作为被告之一的 Jang 顾问一方则反驳称:“在股东代表诉讼中,应当首先由原告证明公司受到损害的方面”,“只看经营合作协议书本身的主张并不妥当”。


在听取双方意见后,合议庭询问被告一方,是否可以配合法院以非公开方式查阅协议的“in camera”(秘密阅卷)程序。Jang 顾问一方回答称:“可以作为一种方法加以考虑”。


这份协议在法庭外同样引发双方尖锐对立。高丽锌方面主张,永丰事实上已将高丽锌大股东地位转让给 MBK。其依据包括:△MBK 推荐的董事人数更多;△表决权按照 MBK 的提案行使;△MBK 享有共同出售请求权。相反,永丰方面则反驳称:“Choi 会长通过增资等方式侵犯股东利益,我们只是为了守护公司而与 MBK 携手”,“协议内容已经在公开收购申报书中披露”。


合议庭将下一次辩论期日指定为12月11日。是否以“in camera”方式审查相关文件等问题,预计将于日后决定。



记者 Lee Sangwoo,《法律新闻》


※本文内容基于《法律时报》提供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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