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属称“因过度劳动等死亡”
法院认定其持续饮酒吸烟,已具脑出血诱因

一名数十年来一直饮酒、吸烟的环境清洁工人在工作中倒地身亡,但法院判决认为其死亡与工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工作中倒下身亡的环境清洁工…法院判决“非工伤”的理由 View original image

13日据法律界消息,首尔行政法院行政第9庭(审判长法官 Kim Gukhyeon)在环境清洁工A某的子女以勤劳福利公团为被告提起的要求撤销“拒绝支付遗属抚恤金及丧葬费决定”一案中,作出原告败诉的判决。


A某自2007年起在首尔某区政府下属的清洁代行公司担任环境清洁工,从上午5时至下午3时负责道路清扫工作。2019年因肩部受伤休病假后,被调整至清扫量相对较少的路段。2020年7月25日凌晨5时左右,同事在休息室发现其流鼻血倒地,随即送医,但三天后因脑内出血死亡。


遗属主张“过重劳动、夏季高温以及长时间佩戴口罩等因素导致健康恶化并最终死亡”,要求认定为工伤,但勤劳福利公团以“与其说是工作,不如说是个人因素导致”为由,拒绝支付遗属抚恤金。


合议庭支持了公团的立场,称:“亡者长期患有高血压、血脂异常和肝脏疾病,吸烟超过30年,几乎每天饮用3瓶烧酒,拥有多项脑出血危险因素”,“认为其发病系由上述内在因素自然发生更为妥当。”



合议庭还指出:“发病前24小时内未确认存在突发事件或作业环境的剧变,死亡前的工作时间也未达到过劳标准”,“难以认定工作与疾病之间存在相当因果关系。”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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