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电子金融业支付手续费公示
为改善多层级PG支付结构强化PG业监管体系
金融委员会30日表示,为了通过市场竞争引导降低支付手续费,计划扩大电子金融业支付手续费公示范围。为改善多层级支付结构,还将强化对电子支付结算代理业(PG)的监管体系。
扩大电子金融业支付手续费公示 缓解小微商户手续费负担
金融委员会解释称,随着电子金融结算市场的急速增长,为了减轻小规模加盟商户在电子金融结算中的手续费负担,自2023年3月起引入了简便支付手续费公示制度等措施,努力引导市场展开手续费竞争。然而,随着简便支付的活跃等因素推动线上支付市场持续扩大,以及无人点餐机等电子金融结算方式向线下扩散,要求缓解小微商户手续费负担的呼声也持续高涨。
为此,金融委员会决定对现行手续费公示制度进行改革,大幅提高电子金融结算手续费信息的透明度和可比性。
目前的公示制度仅以简便支付交易规模月均在1000亿韩元以上的11家企业为对象,小微商户加盟店难以充分比较并选择不同电子金融业者的手续费,这一直是个问题。
因此,除现行公示对象外,还计划将支付规模(一般支付+简便支付)达到一定水平以上的企业纳入公示对象。明年将把支付规模月均5000亿韩元以上的企业纳入公示范围,2027年则扩展至支付规模月均2000亿韩元以上的企业,2028年起将所有预付业者和PG业者全部纳入公示对象,分阶段扩大。
此外,目前仅按银行卡、预付等支付手段分别公示总手续费。然而,PG业者公示的总手续费中,包含其自身收取的手续费以及发卡行等支付资金提供方和上级PG业者收取的全部手续费,难以对PG业者实际收取的手续费进行比较。今后将区分发卡行、上级PG业者等收取的外部收取手续费,与相关预付业者、PG业者自身收取的内部手续费分别公示。
除此之外,由于电子金融业者之间在业务及手续费结构方面存在差异,为便于具有类似业务结构的业者之间进行手续费比较,将根据业务结构、兼营业务等因素进行类型划分后予以公示。
为使小微商户加盟店能够信赖公示的手续费信息,还将强化对公示资料的核验。目前仅对首次公示资料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核验,此后公示资料则由企业根据同一标准自行确认并予以公示。因此,各会计师事务所的核验标准可能存在差异,且首次核验时适用的标准也难以及时反映企业业务结构的变化。金融委员会表示,今后将制定统一的公示原则,并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定期(例如每2年)核验公示资料的适当性。
为改善多层级PG支付结构 强化PG业监管体系
为改善不合理的电子金融结算结构,还将强化对PG业的行为监管。随着线上支付市场的急速增长,PG业者难以与众多线上销售者直接签订加盟合同,于是通过与下级PG业者签约,将加盟店招募及管理委托出去的多层(n层)PG结构不断扩散。多层PG结构不仅造成不必要的重复手续费负担,还引发替他人实施违法交易的问题,但现行《电子金融交易法》仅规定预付业者等在与下级PG业者签约时负有确认其是否完成登记、是否实际营业的义务,在规制上存在局限。
为此,将对预付业者或上级PG业者在与PG业者签订及续签合同时,负有评估其财务健全性和违法行为风险等义务;对评估结果显示风险水平较高的下级PG业者,将被强制采取不签约、不续约、中途解约、整改要求等实质性措施。
同时,现行《电子金融交易法》虽然规定电子金融业者有义务向加盟店告知“加盟店手续费”,但在告知范围和时间点等方面不够明确,今后将对此予以明确区分并进行告知。
金融当局表示,将根据支付手续费公示制度改革方案,尽快修订《电子金融业者支付手续费公示指引》,并为尽早显现制度改革效果,计划于今年11月实施不定期公示。针对PG业的行为监管将于11月先通过行政指导方式引入,并在明年上半年据此修订《电子金融监督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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