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止分离金消院后强化金消处
新设直属院长的消费者保护委员会
“全面改组为消费者保护组织”
组织改编后明年举行“国民报告大会”
金融监督院将于今年12月把金融消费者保护处升格为金融消费者总括本部。并在院长 Lee Chanjin 直属体系下新设“金融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统筹管理包括香港股票挂钩证券(ELS)损失事件在内的消费者受害事故相关制度改进和检查事项。金融监督院警告称,将对放弃消费者保护责任的金融公司动用现行法律所允许的一切制裁手段,随时将其清退出金融市场。
Lee Chanjin 金融监督院长 23日出席在首尔汝矣岛国民金融投资协会举行的“金融监督院长—研究机构负责人座谈会”,并作开场发言。2025年9月23日 记者 姜珍亨
View original imageLee 院长29日在首尔永登浦区汝矣岛国金融监督院本部举行“全体员工金融消费者保护强化誓师大会”时表示:“在此次组织改编讨论过程中,我们认识到金融监督院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水平与国民期待存在差距。”
Lee 院长当天预告了大规模组织改编。他指出,在金融监督院的业务过程中,制裁金融公司的健全性方面略有偏重,而金融消费者保护则多是在事故发生后被动应对。他表示,将通过改革这一惯例,使金融监督院以“金融消费者保护DNA”实现再武装,并引导金融公司积极配合。他称:“与金融公司的接触非常频繁,而与金融消费者则仅在事故发生时才接触,双方之间的失衡是客观存在的现实。”
到今年12月前,将把金融消费者保护处升格为消费者保护总括本部,使其在银行、中小金融、金融投资、保险等各领域之间,对民怨与纠纷、产品审查、监管与检查业务进行一体化执行。同时,将把隶属于金融消费者保护处的纠纷调解局编入各领域本部。这意味着要最大化发挥银行监管局的制度制定、银行检查局实施的银行定期及不定期检查等,与原由金融消费者保护处专门负责的消费者投诉处理及纠纷调解业务之间的协同效应。
院长直属的金融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将于12月新设,旨在在重要制度改进、检查事项等整体工作中大幅反映消费者意见。
金融监督院当天在誓师大会后,成立了隶属首席副院长 Lee Sehun 的“金融消费者保护企划团”。企划团是运营至今年12月的组织,负责为院长直属委员会提供实务支撑。这是对原隶属副院长辅佐 Hwang Seono 的“金融消费者保护强化特别工作组(TF)”的扩充与改组。
企划团讨论后提出的在产品审查及销售阶段强化消费者保护的业务改进课题,将反映到年末金融监督院的组织改编中。企划团将推进的工作包括:通过信用卡解约防止信息泄露;检查并改进保险公司过度的电视商品广告实况;就类似香港ELS等高难度金融投资产品的公募基金信息进行传达;在金融产品再加入(展期)前进行风险事前告知等。
从下个月起至年末,将举行金融消费者保护大讨论会。由学界、业界、消费者团体、研究机构等组成专家小组举办讨论会,并将建议信息纳入企划团审议课题。包括 Lee 院长在内的金融监督院经营层,将从下个月起连续三个月亲自进行金融咨询和投诉处理,开展“经营层投诉咨询日”活动。
同时,将启动隶属民生金融副院长辅佐 Kim Seonguk 的“民生犯罪应对总括团”。为对非法民间金融、电话诈骗、保险欺诈等侵害民生的金融犯罪进行综合、系统应对,计划加强总括团的人力与组织。
明年将实施“金融消费者保护创新国民报告大会”。金融监督院将在完成企划团运作、金融消费者保护处升格为本部等组织改编后,向国民公布创新成果及今后方向。
Lee 院长强调,鉴于金融监督院正在推进大刀阔斧的革新,金融公司也必须积极配合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他表示:“对于放弃金融消费者保护责任的金融公司,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动用罚款、业务停业等强有力的制裁手段,以随时可以将其清退出市场的姿态来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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