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督院对105家类投资顾问公司进行职权注销,将其清退出市场。此举旨在预防投资者受害并杜绝不健全的营业行为。
25日,金融监督院表示,以1942家类投资顾问业者为对象,会同警方、检察机关、国税厅、公平交易委员会等有关机构进行事实核查后,对其中105家实施了职权注销。其中102家已停业,3家因违反金融相关法律法规被注销。
被职权注销的公司在今后5年内不得从事类投资顾问业务。若在职权注销后仍继续营业,将因未申报经营而受到刑事处罚。金融监督院通过金融消费者信息门户网站“FINE”,向公众提供上述公司名单查询服务。
所谓类投资顾问业务,是指以不特定多数人为对象,收取一定对价,就股票等金融投资产品提供非个别化投资建议的业务。与投资顾问业务不同,此类业务采取几乎无准入门槛的申报制,个体经营者也可以从事,因此数量持续增加。
不过,自2019年起,随着对类投资顾问业务监管的加强,引入了申报有效期制度。由此,自2024年起开始出现有效期届满的业者,申报业者数量转为下降趋势。实际数量已从2022年的2087家,持续减少到今年6月的1861家。
此外,为防止不适格业者通过不健全营业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还实施了职权注销制度。从2022年起,每年都有一百余家此类公司被清退出市场。
金融监督院表示:“去年8月起,类投资顾问业务的营业行为监管已得到强化”,并称“将通过教育等方式持续进行法规指引,并检查是否构成因违规而被职权注销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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