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范围和对象尚未确定
一旦设立高级重案调查厅势必引发混乱
异议申诉程序恐将一团乱麻

编者按在废除检察厅法案即将于本月25日通过国会全体会议之际,现实中国民却在进行着近乎“私诉”的斗争。政府打出“不给国民带来损失的检察改革”口号,但刑事案件被害人切身感受到的现实却并非如此。本报将梳理检警侦查权调整后暴露出的基层乱象,并诊断在一年后进入中大犯罪调查厅时代时,国民将面临的各种问题。
韩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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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设立中大犯罪调查厅(以下简称中调厅)和国家调查委员会,侦查机关之间滥用“案件乒乓”的情况预计将更加严重,受害人或案件关系人需支付的律师费用也将随之水涨船高。每当案件在侦查机关之间来回移送时,都必须提交书面材料并接受传唤调查,而这些都与律师费用直接挂钩。


24日,法律界内外人士表示,如果在尚未确定各侦查机关之间的侦查范围和对象等的情况下就启动中调厅,围绕侦查权的警察、中调厅等之间的竞争将加剧,由此引发一线混乱扩大的忧虑声不断传出。


人们担心,随着侦查权体系被分散到多个侦查机关,责任归属将变得不明确,由此产生副作用,这是因为尚未明确整理具体案件由哪个机关享有侦查权限。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出现针对犯罪的“侦查真空”局面。


目前,因侦查权调整,案件在警察和检察之间来回移送的“相互推诿”已经导致犯罪损害救济进展缓慢。在此基础上,如果中调厅再行挂牌,案件办理进度可能进一步被拖延。


一名出身副厅长检察官的律师指出:“从警察开始的侦查被移送到检察,又再度回到警察,之后又重新移送检察的情况屡见不鲜”,“案件为何要移送、再移送的理由也并不清晰,以致无法向委托人做出明快解释,这就是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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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费用也将一并增加。作为无形服务的法律援助,并非实行统一标价,律师开价几乎就是最终价格。根据案件轻重和具体情况所决定的律师委任费用差异极大。业界普遍认为,非出身于司法机关的普通律师,通常从至少300万韩元左右开始收取启动金。也就是说,仅通过律师向侦查机关提交控告状、告发状,就要花费数百万韩元。


问题在于侦查机关增多之后。普通国民难以轻易判断,在众多侦查机关中由哪一个来受理自己的案件,应按照何种程序进行控告、告发,对案件结果提出异议又该如何进行。也就是说,信息不对称将进一步加剧。最终,几乎每一个阶段都不得不委任律师,需要支付费用的环节也随之增多。相比目前刑事程序在警察和检察之间相对一元化的状态,将需要应对更多机关的法律服务。



一名律师表示:“一旦委任律师,从着手办理案件的那一刻起,到应对警方侦查、案件移送检察、再到被提起公诉,每个阶段的费用差异都非常大”,“如果侦查机关增加、又设立调查委员会,律师费就可能在各个阶段分别收取委任费,法律成本将大幅攀升”。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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