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成尼古丁也属香烟…香烟定义将被修改
将液态电子烟原料——合成尼古丁——规定为烟草的《烟草事业法》修正案于22日在国会首次过关。
当天,国会企划财政委员会召开经济财政小委员会会议并表决通过了包含上述内容的修正案。
修正案将烟草的定义从现行以天然尼古丁原料“烟草叶”为限,扩大为“烟草或尼古丁”。迄今为止处于法律监管空白地带的合成尼古丁今后将与既有烟草适用同等监管。
合成尼古丁价格比天然尼古丁更低,一直被用作液态电子烟原料,但因在现行法律下未被归类为烟草,未被征税,同时也可以在学校门口或自动售货机上销售。
修正案还包括:为将小商工商户的损失降至最低,政府将利用小商工商户政策资金等,帮助液态电子烟销售者进行业态转换或停业,并对合成尼古丁电子烟的税费负担实施限期延期征收的内容。此外,还决定对现有液态电子烟经营者的零售店间距限制给予为期2年的豁免。
在小委员会通过的《烟草事业法》修正案,将在企划财政委员会全体会议和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审议后,提交国会全体会议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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