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快今年内作出判决展望
围绕IEEPA相关总统权限与否成争点
即便判违法也有其他法律手段
美国总统Donald Trump对包括韩国在内的世界各国征收的“互惠关税”是否违法一案,其上诉审首场辩论将于当地时间11月5日举行。
当地时间18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当天公开的审理日程中,将本案的辩论期日指定为11月5日。这是最高法院决定受理Trump政府的上诉并对案件进行快速审理后,仅一周时间就确定了首次口头辩论日期。美国媒体预计,最快有望在今年内作出判决。
本案争点在于,总统能否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向全世界征收互惠关税。IEEPA主要被用作制裁敌对国家或冻结资产的手段,以此作为征收关税的法律依据,Trump总统尚属首次。
一、二审法院认为,IEEPA赋予总统的进口限制权并不包括征收关税。美国宪法将包括关税在内的各类税收权力赋予联邦国会。因此,如果最高法院维持下级法院判决,Trump总统目前对韩国产品征收的15%互惠关税可能被宣告无效。
除对IEEPA的解释外,最高法院是否适用“重大问题原则”也备受关注。该原则认为,除非国会明确授予行政当局相关权力,否则行政当局不得通过对法律作灵活解释,单方面决定对国家在经济、政治上产生重大影响的政策。最高法院此前在对前总统Joe Biden的学生贷款减免等民主党多项政策“踩刹车”时,曾适用这一原则。
有观点认为,即便最高法院作出违法判决,Trump政府仍可能动用其他法律。以《贸易扩展法》第232条为依据,对汽车和钢铁等征收的品目别关税与本次诉讼无关。此外,《贸易法》第301条和第122条以及《关税法》第338条也被提及为征收关税的其他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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