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刑罚特经法侵占·背信被判无罪
合议庭批评“公正交易法宗旨被正面违反”

因动员集团子公司对个人公司进行不当支援并侵占约3000亿韩元公司资金而被起诉的前金호아시아나集团会长 Park Samgu,在二审中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一审曾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但在二审中大幅减刑。

二审获宣告缓刑的前锦湖会长 Park Samgu。联合新闻提供

二审获宣告缓刑的前锦湖会长 Park Samgu。联合新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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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首尔高等法院刑事第2部(审判长法官 Kim Jongho)就依据《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等罪名被起诉的朴前会长举行二审宣判公判,撤销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的判决,改判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2年。与一审大部分公诉事实被认定有罪不同,二审对量刑更重的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上的挪用和背信罪名作出了无罪判断。


合议庭认为,就收购金호产业股票相关事宜而言,难以断定朴前会长具有将受害公司资金视同自己所有并予以处置的故意;也难以认为因低价出售金호客运站股票而给韩亚航空造成了损失。对于涉及机上餐食营业权转让的背信指控,合议庭也表示:“无法断定被告人的行为给韩亚航空造成了此类损失,因此在本案主位及预备公诉事实中所称的韩亚航空的损失不予认定”,据此作出无罪判断。


除此之外,关于金호集团关联公司之间的资金交易,以及向瑞士 Gate Group 关联公司转让金호企业可转换附新股认购权公司债券(BW)认购权等行为中涉嫌违反《公平交易法》的部分,法院则认定有罪。


合议庭在说明量刑理由时表示:“考虑到被告人在本案中起到主导作用,并且其直接、实质地获取了由此产生的利益,以及包括韩国产业银行在内的债权团也同意被告人 Park Samgu 恢复对金호集团的控制权等情节。”


但合议庭同时指出:“本案犯罪以被告人恢复并维持、强化对金호集团的控制权为目的,正面违背了《公平交易法》的宗旨”,“从系组织性、计划性犯罪,并在极大规模上实施不当支援和提供不当利益这一点来看,被告人的罪责重大。”


一同被移送审判的公司管理层与职员在二审中也获得减刑。在3名管理层与职员中,有2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以及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3年,另1人则被判无罪。对金호建设(原金호产业)则与一审相同,判处罚金2亿韩元。


朴前会长因被控为恢复经营权,动员关联公司支援其持股100%的特殊目的公司(SPC)金호企业(现金호高速)等行为,于2021年5月被移送审判。



朴前会长被指于2015年12月从金호客运站等4家关联公司提取3300亿韩元资金,用作收购产业银行等债权团所持有的金호产业股票的对价,并于次年4月将韩亚航空所持有的金호客运站100%股份以低价出售给金호企业。此外,他还被指于2016年12月以1333亿韩元的低价,将韩亚航空的机上餐食独家营业权出售给瑞士 Gate Group,并以此为对价,让 Gate Group 以零利率认购面值1600亿韩元的金호企业新股认购权公司债券(BW)。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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