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民生经济刑罚纳入改革范围
重点排查过度量刑案例
本月内将发布第一批推进课题
共同民主党经济刑罚民事责任工作组(TF)决定,在检讨除刑法以外规定的背信罪废除方案的同时,一并研究明确经营判断原则等方案。对于即便情节轻微或已尽到注意义务,却仍被科以过重刑罚的案例,将在本月通过党政协商,制定推进课题。
18日,工作组在国会召开全体会议,讨论包括背信罪在内的经济刑罚合理化方案。工作组团长 Kwon Chilsung 表示:“背信罪因构成要件抽象、笼统,一直被指是压缩企业经营判断的原因”,“工作组正从三个方向进行检讨,即在废除背信罪的同时,明确依据判例形成的经营判断原则,以及准备替代立法方案等。”
Kwon 团长介绍称:“工作组正与政府经济刑罚工作组紧密协作。法务部正在分析最近5年约3300件全部背信罪判决类型,并以此为基础,周密审查各项备选方案的优缺点。”他接着表示:“对于是否废除规定在刑法以外其他法律中的类似背信罪条款,也在积极研究之中”,“虽然修改背信罪规定是必不可少的,但我们也在倾听一线意见,即背信罪在防止企业成员越轨行为方面发挥了一定功能。”
工作组还决定,在背信罪问题的同时,推动民生经济刑罚的合理化。他表示:“我们正与政府一道,集中审查即便情节轻微或已尽到注意义务,却仍被科以过重刑罚的案例”,“并以此为基础,通过党政协商,于本月公布第一批推进课题。”
据悉,改善课题中包括:对旅馆业、美容业等行业在变更商号或确认营业场所位置等行政事项时,遗漏变更申报即被科以刑罚的规定,以及在更换小零部件后,如室外移动机器人整体安全认证事项的变更认证延误就被科以刑罚的规定等内容。
另一方面,副总理兼企划财政部部长 Koo Yuncheol 前一天在国会经济领域对政府质询中表示:“将总体审查约6000项经济刑罚,对于在无不当行为或无故意及重大过失、仅因善意过失而发生的违法情形,将尽可能引导其予以纠正”,“计划在9月向国会提交第一批法案,并在1年内改进约30%。其中也包括背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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