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两次以上酒后驾驶者作出的驾驶证取消处分是正当的,相关行政审判结果已经出炉。

时隔24年再醉驾…反腐败与民权委员会:“两次以上可依法吊销驾照” View original image

17日,隶属国民权益委员会的中央行政审判委员会表示,未予接受因两次以上酒后驾驶而被吊销驾照的A某提出的行政审判申请。


A某在2001年9月之后,于去年6月再次酒后驾驶,被吊销第一种大型和第一种普通驾驶证后,提起了行政审判。他主张,以24年前一次酒驾前科为由取消其所有驾照,在公共利益方面所带来的好处小于其本人所受的不利益。



但中央行政审判委员会认为,两次以上酒后驾驶属于没有裁量余地的羁束行为,未采纳A某的主张。根据《道路交通法》,自2001年6月30日以后,如被查获两次以上酒后驾驶,将被取消所有驾驶证,并在此后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时隔24年再醉驾…反腐败与民权委员会:“两次以上可依法吊销驾照” View original image

国民权益委员会中央行政审判委员会委员长Jo Soyoung表示:“本次决定再次确认,两次以上酒后驾驶将被取消所有驾驶证,因此即便只喝了一口酒,也绝对不能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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