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选定农村与渔村基本收入试点地区奠定基础
庆尚南道居昌郡议会在第288次临时会上,以全体议员一致通过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由 Lee Honghui 议员代表提案的《居昌郡农村基础收入运动本部支援相关条例(案)》,引发郡民高度关注。
该条例是为配合推进《农村基础收入基本法》制定工作,支持组建开展农村基础收入可行性研究及形成郡民共识等活动的“居昌郡基础收入运动本部”。
一旦《农村基础收入基本法》制定完成,我郡将优先被选定为试点项目地区,并以此为依据,充分发挥在农村基础收入项目中作为先导性地方自治团体的作用。这是全国第二个制定此类条例的地区,也是庆尚南道内首个制定该条例的地方。
作为该条例的代表提案人,Lee Honghui 议员表示:“在社会对农村基础收入关注度迅速升高的当下,有必要向郡民宣传农村基础收入基本法,使其充分认识其合理性并形成共识,因此推动制定了关于支援农村基础收入运动本部的条例。”他还表示:“今后将以此条例为基础,一旦中央政府完成相关法律制定并启动试点项目,将通过与相关团体协商,努力争取让居昌郡优先被选定为项目地区。”
另一方面,从2026年度即下一年度的政府预算案来看,政府计划向6个试点地区、共24万人,每月发放15万韩元,财政负担比例为中央政府承担40%,广域及基础地方自治团体承担60%。
就此问题,Lee Honghui 议员表示:“将与议长 Lee Jaewoon 以及同僚议员协商,在下一次临时会上,计划向中央政府提交建议书,内容包括扩大农村基础收入项目适用地区、提高中央政府负担比例(由40%提高至70%)、提高人均发放金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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