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任百日记者会驳斥违宪争议
司法独立也从属于国民主权意志
强调“必须通过立法权尊重人民意志”

李在明总统11日就共同民主党正在推进的设立“叛乱特别法庭”一事表示:“必须通过立法权来尊重国民的意志。”对于政界和司法界等提出的违宪质疑,他反问“哪里违宪”,表达了无法接受这一主张的立场。


李总统当天在首尔钟路区青瓦台迎宾馆举行的就任100天记者会上,被问及对于有关他认同叛乱特别法庭的报道持何立场时,作出了上述回答。


韩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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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总统表示:“关于三权分立存在一些误解,它并不是说可以为所欲为”,“监督、制衡、均衡是核心价值。所谓司法独立,也应当从属于国民主权意志。”


他接着说:“大韩民国是民主共和国,因此无论是立法、行政还是司法,只要违背国民主权意志,任何行为都不被允许”,“一切都取决于国民的意志,而最能反映国民意志的是由国民直接选出的选举权力。”李总统表示:“任命权力是从选举权力那里第二次分配到的权力”,“最高权力在于国民,即国民主权,其次才是直接选举权力、间接选举权力等权力的序列。”


他同时指出:“国会是最直接被赋予主权之处,因此设计国家制度是立法机构的权力”,“司法机构应当在立法机构设定的结构之内,依据宪法和良心作出判断,而不是由司法机构自行决定司法结构。”强调“那才是一般性的原则”的李总统表示:“大韩民国是民主共和国,让国民主权意志得以实现的装置不正是政治吗”,“司法本来是从政治那里间接获得权力的,但某一天起这一关系被颠倒了,大韩民国正在变成‘司法国家’。”


围绕设立叛乱案件特别法庭引发的违宪争议,他表示:“这怎么会是违宪?不应以那种方式展开争论”,“法官由大法院法官任命,如果说由大法院进行最终审理这一点被违背了那还另当别论,但若并非如此,就应当尊重通过立法机构体现出来的国民主权意志。”



由共同民主党议员Park Chandae等人提交的《叛乱特别法》草案中,包含了就尹锡悦前总统相关非常戒严事件指定专门法官的叛乱特别法庭条款。该法案规定,关于叛乱嫌疑的一审、二审案件,由设在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和首尔高等法院的特别法庭专门负责,逮捕令的签发则由专门负责特别逮捕令的法官办理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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