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还是废止”……流通产业发展法即将到期,小商工商界紧张不安
11月23日效力到期
中小商工商界吁延长
“未能反映变化的流通环境”
亦有意见称部分条款需修改
随着将于今年11月到期的《流通产业发展法》期限临近,小商工界正高度关注。业界认为,有必要保留至少最低限度的装置,以保护小商工人和传统市场免受大企业冲击,但也有观点持续指出该法案带有时代错误色彩,今后修法走向因此备受关注。
8日,小商工人联合会、全国商人联合会、韩国超级市场协同组合联合会等通过联合声明表示,敦促立即延长《流通产业发展法》。业界在声明中称:“自2012年首次出台以来,《流通产业发展法》在防止大型超市和企业型超级市场(SSM)无节制扩张、保护传统市场和街区商圈方面发挥了核心作用”,“不仅要延长该法案,还应借此机会重新将已被弱化的公休日强制休业制入法,并将大型食材超市纳入监管对象等,从而强化《流通产业发展法》。”
《流通产业发展法》于2009年制定,2012年通过修法强化了对大型超市和SSM经营的相关监管。其主要内容是限制大型超市(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和SSM(总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3000平方米以下)的深夜营业,并规定其每月至少休业2天。随后在2015年增设“日落条款”,规定相关条款的效力每5年到期一次,由国会在每次到期时通过讨论决定延长、废止或修改。2020年最后一次延长的《流通产业发展法》修正案,将于今年11月23日迎来日落期限。
小商工界和政界认为,在内需低迷导致传统市场和街区商圈困难加剧的情况下,该法案有必要再延长一次。理由是,如果连对大型超市和SSM的监管都消失,消费需求可能会进一步集中到巨额资本一方。目前,国会内部正在积极推动将该法案再延长5年。上月28日,国会产业通商资源中小风险企业委员会所属共同民主党议员 Oh Sehee 提出了部分修正案,主张将限制大型超市和SSM经营的《流通产业发展法》主要条款再延长5年。
不过,由于一直有批评认为该法案未能反映已经变化的流通环境,部分条款也有可能被摆上“手术台”。其中,规定SSM标准的第2条第4款最具代表性。法案制定之初,SSM多为以大企业总部资本运营的直营店占绝对多数,但目前由小商工人以自有资金运营的加盟店比例已达到50%。因此,为了防止对小商工界产生反效果,舆论认为,有必要根据现实情况修改现行条款,即不仅将直营店,也将加盟店一并广泛纳入监管对象的规定。
业界相关人士表示:“由于执政阵营有意再延长该法案一次,要逆转大势恐怕并不容易”,同时也称:“不过,即便在部分小商工人之间,也持续出现这样的问题意识:认为《流通产业发展法》只是在让电子商务平台‘坐收渔利’,或者反而成为束缚经营加盟店的小规模经营者的法案,因此这次不排除会制定出细化的补充方案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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