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国家有功者的家庭关系事后发生变更,就已发放的报勋给付金作出追缴处分,被认定为不当,相关行政审判作出了这一决定。


中央行政审判委员会委员长 Jo Soyoung 正在政府世宗办公大楼发表讲话。联合新闻提供

中央行政审判委员会委员长 Jo Soyoung 正在政府世宗办公大楼发表讲话。联合新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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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日,隶属国民权益委员会的中央行政审判委员会表示,在就领取报勋给付的国家有功者A某不服主管报勋支厅追缴处分而提起的行政审判中,作出了取消该追缴处分的决定。


自2009年起,年满60岁且无可供扶养子女的A某一直领取无依托津贴。去年年底,A某将其婚外所生子女在法律上予以承认后,主管报勋支厅作出处分,决定追缴此前发放的5年分津贴共计1062万韩元。


中央行政审判委员会认为,A某在确认子女后立即向主管报勋支厅申报,主观上不存在骗取给付的故意,且A某目前已77岁高龄,又因慢性疾病导致生活困难,一旦追缴给付金,其生计将受到威胁,综合考虑上述情况,认定该追缴属于违法、不当。



中央行政审判委员会委员长Jo Soyoung表示:“本次决定是根据个别情形,对公益与私益进行合理比较所应遵循标准的重要案例。今后中央行政审判委员会将继续保护国民权益,防止不合理的追缴处分。”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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