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经营者总协会提交“为减少重大灾害的企业建议书”

由于在《重大灾害处罚法》实施后死亡事故并未减少,经营界向政府建议,应将以“事前预防”为中心的工伤预防政策进行转向。经营界指出,政府应当支持企业建立自主预防管理体系,并通过像发达国家那样以指导和支持为主的监督方式,提高法律遵从率。


工商界向政府建言:“重大灾害,预防比处罚制裁更重要” View original image

韩国经营者总协会4日表示,已向政府提交了《为减少重大灾害的经营界建议书》。


韩国经营者总协会称:“政府和国会通过对《产业安全保健法》进行全面修订、制定《重大灾害处罚法》,持续强化对企业主(原承包方)的安全监管和处罚,但在减少死亡事故方面的效果十分有限。”该协会解释说:“由于新政府正在制定的《劳动安全综合对策》侧重于对发生重大灾害及违反法律的企业进行调查、处罚和经济制裁,令人担忧这将在缺乏工伤预防实效的情况下,大幅萎缩企业经营活动,因此提交了建议书。”


接着表示:“在我国已经引入世界最高水准的安全监管和对企业主处罚法规的情况下,如果政府仍然只是一味延续以事后制裁为中心的产业安全政策,将难以有效减少因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


韩国经营者总协会首先建议,新政府应将工伤预防政策的基调从“事后处罚和监督”转为“事前预防”为中心,并将整顿分散在多部法律中的企业主处罚标准以及在现场难以真正发挥作用的安全监管规定,确立为政策的核心原则。


该协会补充称:“对于非专业性的事故调查和预防项目低效等,劳资团体和专家一直不断指出的工伤预防政策及项目中的问题,新政府正在制定的综合对策中,必须纳入能够加以解决的特别对策。”


韩国经营者总协会就具体执行课题建议:▲推进将对发生重大灾害的事业场所的处罚法律统一为《产业安全保健法》 ▲放宽或删除《重大灾害处罚法》中对经营者的刑事处罚标准 ▲为提高《重大灾害处罚法》的履行率推进相关法律修订 ▲对与现场不相适应、对减少重大灾害效果较低的安全规定进行大规模整顿。


此外,作为为构建以企业和产业界为中心的安全管理体系生态而提出的执行课题,该协会建议:▲推进制定《产业灾害预防支援相关法律(暂称)》以扩大对产业现场安全管理的支持并促进安全相关产业发展 ▲制定强化民间团体在工伤预防中的作用并扩大其参与的方案。


在落实自主安全管理体系方面,该协会强调,应综合考虑发包人管理范围的限度、外国立法例以及提升工伤预防实效的角度,对相关法律和制度进行合理整顿,并在法律中明文规定劳动者必须遵守的核心义务事项(如安全守则等)。


韩国经营者总协会表示:“应当将对事业场所的监督方式转为以‘指导和支持’为中心,并强化事故原因调查及研究调查功能。”又称:“将事业场所监督方式从立即处罚改为先行指导和支持,只有在不履行整改命令时才予以处罚;同时,将政府的监督和支持重点放在中小规模事业场所,加强工伤预防行政人员的专业性,改善事故原因调查系统,并扩大用于强化灾害原因分析的研究调查组织(基础设施)。”



韩国经营者总协会常任副会长 Lee Donggeun 表示:“重大灾害预防不仅仅是企业的责任,只有在强化事业场所所有成员的责任意识并实现协作的情况下,才能真正落实。”他还表示:“与其另行制定新的制裁手段,不如提升安全监管和预防项目的实效性,更为重要的课题是制定政策,使政府能够集中支持构建一种安全管理系统,从而确保现场安全活动能够以自主、系统的方式得以执行。”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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