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厅:50款产品中有42款禁止进口入境
食用将按《麻醉药品管理法》处罚

在大麻使用已合法化的荷兰、加拿大和美国部分州等国家的网络购物平台上销售的海外直购食品中,检出疑似大麻等毒品类成分。


食品药品安全处2日通过专项检查,公开了在直购进口食品中查出的毒品类或被列为禁止带入国内的原料和成分。食品药品安全处提供

食品药品安全处2日通过专项检查,公开了在直购进口食品中查出的毒品类或被列为禁止带入国内的原料和成分。食品药品安全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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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医药品安全处2日表示,对上述国家的50个海外直购食品实施专项检查结果显示,在42种产品中确认含有毒品类或被列为禁止携带入境的原料·成分,已对其入境予以拦截。


食品医药品安全处近期因有人担忧,含有大麻、罂粟、致幻蘑菇等所含毒品类成分的软糖、点心等嗜好性食品通过海外直购流入国内,遂针对疑似含有毒品类成分的产品开展了检测。


在本次检测中,在既有已建立检测方法的49种毒品类物质基础上,又追加开发并实施了对吗啡、蒂巴因、裸盖菇素等12种毒品类物质的同步检测方法,同时将吗啡、可待因、蒂巴因、裸盖菇素新指定并公布为禁止携带入境的原料·成分。


检测结果显示,共有42种产品中检出包括大麻(大麻二酚CBD、四氢大麻酚THC等)、毒品(吗啡、可待因、蒂巴因)、精神药物(裸盖菇素等)在内的19种毒品类成分,以及可可碱、西替可林等4种药品成分和包括积雪草在内的2种不得用于食品的原料。


食品医药品安全处针对检出毒品类成分的产品,向关税厅请求暂缓通关,向放送通信审议委员会请求阻断相关网络销售网站的访问,并向国家技术标准院危险商品拦截系统请求中止销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其在国内被携带入境及销售。另外,还在食品安全国家网站的“正确认识海外直购食品”栏目中刊登了含有毒品类成分产品的照片等信息,供消费者在购买海外直购食品时参考。



如将“含有大麻等成分的食品”携带入境或食用,可能会依据《麻醉药品管理法》受到处罚。食品医药品安全处敦促称:“购买海外直购食品时,一定要事先确认该产品是否含有被列为禁止携带入境的原料·成分,对已登记为海外直购危险食品的产品则不得购买。”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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