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福祉部拟通过委托“护理专业机构”管理PA护士培训
教育机构审批权将由审议委员会负责
拟于9月公开征求立法意见…力争年内施行
据悉,政府已大致确定将把PA(诊疗支持)护士的教育和管理职能委托给护理专业机构,并正在完善相关细则。PA护士的教育和管理,是医疗界与护理界围绕主导权长期对立的议题。
大韩护理协会所属护士们在上个月2日于政府世宗办公大楼保健福祉部前举行的“对从事诊疗支援工作的护士进行教育及资格管理透明化和法制化第二次呼吁大会”上,高呼“专职护士教育 控制塔应由护理协会担任”等口号。联合新闻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2日,据政府以及医疗、护理界消息,保健福祉部根据上月举行的诊疗支持业务制度化方案座谈会等场合提出的意见和内部分析结果,确定了上述方针。
据此,保健福祉部将统筹负责PA护士初期教育的标准化和批准工作,而关于教育课程的运行及结业程序管理等教育整体的各项职能,则有望委托给护理领域的专业机构。保健福祉部已将这一构想提交给大韩医师协会、大韩医学会、大韩医院协会、大韩住院医师协会、大韩护士协会以及保健医疗工会等相关利益机构。
教育机构的批准权限由保健福祉部通过组建保障各界专家参与的“教育课程审议委员会”(委员会)来行使。正在讨论的方案是由医疗人团体及专家共约10人组成委员会。
教育课程由理论、实技教育以及现场实习构成。具体的教育时长、内容和方式等,将在今后制定“教育课程公告”的过程中进一步讨论。
PA护士可被使用的医疗机构标准将予以强化。原先的标准是“医院级以上医疗机构(不含牙科、韩医、精神病医院)”,现更改为“医院级以上医疗机构中取得医疗机构认证的机构(不含牙科、韩医、精神病医院)”。但为减轻中小医院负担,计划对医疗机构认证予以4年宽限。此后还将推动以必备要件为中心的新认证制度的设立及改编。
“医疗机构认证制”是指引导医院为提高患者安全和医疗服务质量而持续自发努力的一项制度。国家以公示的认证标准为依据,采用绝对评价方式,评估其达成程度。达到既定标准的医院将获授有效期4年的认证标志。以今年7月为例,全国1735家急性期医院中,取得医疗机构认证的机构为363家,仅占20.9%。
保健福祉部计划在本月内以这些内容为基础,推进立法预告、行政预告等程序。经过40天立法预告期以及约1至3个月的法制处与规制审查,力争于今年11月至12月间正式实施。
保健福祉部相关人士表示:“通过座谈会汇总了各界对迄今所研究方案的意见。我们认为已经在一定程度上理清了思路,但也有可能在审查过程中进一步反映各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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