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石油化工结构调整案例及启示”报告》
在韩国石油化工产业的结构调整工作全面展开之际,有建议指出,如果借鉴日本的结构调整经验,有望突破供给过剩和低收益性等结构性危机,并以高附加值业务为中心重塑全球竞争力。
三一PwC于28日表示,已发布题为《日本石油化学结构调整案例及启示》的报告。报告分析了日本通过三轮结构调整实现过剩产能出清、向高附加值转型及全球扩张的案例,并提出了面向韩国的务实方案。
根据报告,日本石油化工产业在20世纪80年代初因中小型装置无节制扩建、原油及石脑油价格暴涨导致成本飙升,以及中国产品的低价攻势等因素,被逼至悬崖边缘。日本政府制定了《特别产业结构改善临时措施法》(简称“产构法”),并下令关闭老旧及重复的石脑油裂解装置(NCC),由此启动高强度的结构调整。其结果是装置开工率上升、生产率得以恢复,但也有大量中小企业被淘汰,且因政府过度干预而损害了市场自主性的批评声随之而来。
此后在20世纪90年代初,日本经济陷入长期低迷,石油化工产业需求急剧下滑。与此同时,中东和中国的低价攻势持续,日本企业的价格竞争力进一步削弱。日本政府摒弃了20世纪80年代那种政府主导型结构调整方式,转而通过《产业活力再生特别措施法》(简称“产业再生法”),引导市场自发进行并购和渐进式整合。报告指出:“通过放宽监管、赋予税制和程序方面的特别优惠,加快了合并、分立与合资的推进,并围绕高功能材料和电子材料对业务组合进行了高度化。”
进入21世纪后展开的第三轮结构调整,其关键词是“自律”和“全球化”。政府退后一步,集中于放宽监管和税收支持;企业则通过整合联合企业集团(即在同一地区集中布局在生产过程中相互补充的工厂等的企业群)和拓展海外基地来强化全球竞争力。住友、三菱、三井等企业果断关闭过剩装置,加速向高附加值业务转型。对此,报告评价称:“第三轮结构调整不再是‘政府要求而做’,而是‘为了生存而自我变革’的市场本能试验场”,“政府则通过维持制度性安全网,向金融和税制领域提供‘氧气面罩’式支持。”
报告也对韩国石油化工产业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在中国发起的低价攻势和全球扩产导致国内装置开工率下滑固化的背景下,乐天化学与HD现代化学推进NCC整合的尝试被视为结构调整的“第一枪”,但报告判断,公平交易审查、股份回购请求权、税负等制度性壁垒依然高企。为此,报告建议借鉴日本产业再生法的立法宗旨,对《企业活力提升特别法》(“一揽子法”)进行以实质性激励为中心的重构。不仅要简化程序,还需引入税收减免、监管“永久性”灵活化、金融与担保组合方案以及现金性激励等内容,打造“韩国版结构调整组合方案”。
Choi Changyun(三一PwC交易业务大企业财务咨询服务负责人、合伙人)强调:“石油化工结构调整的黄金时间所剩无几。若要让企业削减过剩产能并转向以高附加值业务为中心,韩国就必须推出比日本更强有力的监管放宽措施和实质性支持方案。日本用了40年推进结构调整,而韩国必须在2年内完成。”
Lee Subin(交易业务石油化工板块负责人、合伙人)补充称:“在放宽监管与税收支持、协调工会与地方自治团体方面应由政府主导,而由企业自行决定在哪些领域进行结构调整,有必要参考这种日本式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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