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与恋人分手”精神痛苦为由擅自旷工
有恐吓·暴力·勒索前科…二审仍被判实刑

与女友分手后以精神痛苦为由擅自旷工未到部队而被逮捕的一名上勤预备役,在二审中也被判处实刑。


光州高等法院第2刑事部27日表示,以逃避军务、公然勒索等罪名被起诉的A某(22岁)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比一审的1年6个月减轻6个月。


以与女友分手带来的痛苦为由擅自旷离部队的上勤预备役军人在二审中也被判处实刑。照片为帮助理解报道的资料图片,与正文无关。Pixabay供图

以与女友分手带来的痛苦为由擅自旷离部队的上勤预备役军人在二审中也被判处实刑。照片为帮助理解报道的资料图片,与正文无关。Pixabay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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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上勤预备役服役的A某,因2023年5月31日涉嫌逃避军务等罪名被移送审判。当时A某因与女友分手感到痛苦,向中队长发信息称“今天恐怕难以上班。我会做好受处分的心理准备。太难受了”,随后未到岗,约1小时19分钟后在住处被逮捕。


据悉,A某此前已因殴打、威胁等罪名多次被起诉。2022年11月,他因公然勒索犯罪骗取了1100万韩元,2023年又被指对向自己借车的十多岁青少年伪造假交通事故,勒索数百万韩元。据传,即便车辆已正常归还,他仍以“肇事逃逸,需要赔偿修理费”为由进行威胁。



二审合议庭指出:“被告人虽因违反禁止离队规定两次受到纪律处分,仍再次脱离军务”,“被告人恐吓多名在其看来是弱者的被害人,强行索要钱财。”同时表示:“综合考虑为被害人进行刑事供托等情节后确定了刑期。”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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