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认罪协商”的内乱特检……会拥有“无法无天”的权力吗
积极引导供述打出“胜负手”…可对关键嫌疑人施压谈判
权力扩张过度…被指与罪犯就“刑期”进行交易
负责审理内乱案的特别检察组(特别检察官 Jo Eunseok)事实上正试图通过“辩诉交易”(司法协助者刑罚减免制度)寻找突破口。所谓辩诉交易,是指犯罪嫌疑人承认有罪或就他人犯罪作证,检方则以适用较轻罪名或降低刑罚为交换条件,该制度也被称为司法协助者刑罚减免制度或有罪协商制度。
26日,法律界内外分析认为,特检组将辩诉交易运用于特别检察调查,为的是在调查内乱、外患相关案件时,引导核心嫌疑人作出更为积极的供述,可谓放出“决胜一招”。由于特检组的调查期限受限,这被视为值得充分考虑的一张牌。
不过,也有意见指出,一旦在调查中运用辩诉交易,就会围绕犯罪者与刑罚减免展开协商,可能导致特检权力被过度扩张。
特检组已向国会提交意见书,要求在特别检察法中新增条款,规定对主动自首或举报犯罪行为者可以减轻或免除刑罚。考虑到内乱、外患相关犯罪的性质决定了内部人士的证言对查明真相至关重要,特检组请求在特别检察法中仿照国家保安法、《特定犯罪举报人等保护法》以及《资本市场法》等,增设对自首者必须减免刑罚或暂缓起诉的制度。
如果根据特检组的要求,参照国家保安法等修改特别检察法,特检组今后便可在调查过程中以辩诉交易为“武器”,与案件相关人员进行协商或施压。据悉,特检组确认到,依据去年修订的《资本市场法》,凡利用未公开信息、操纵股价等实施不公平交易行为的嫌疑人,只要在侦查、审判过程中就该案中他人犯罪作出有助于查明真相的陈述或证言,即可获得刑罚减轻或免除,受理相关案件的首尔南部地方检察厅因此开展了更为积极的调查。
若如特检组设想那样,在特别检察调查中正式引入辩诉交易,卷入内乱、外患的案件相关人员极有可能争相提供信息。但也存在一种负面看法,认为特检以量刑或暂缓起诉为筹码与犯罪者“交易”,因此国会要修改特别检察法恐怕并不容易,这一前景判断正日益占据上风。
还有观点认为,减轻或免除刑罚本是法院固有权力,而特检此举有侵犯之虞。尽管适用对象仅限于特检调查的案件,但如果通过与案件相关人员协商来决定刑期,甚至干脆不予起诉,就意味着特检握有减免、减轻刑罚的权力,不能排除其借此操控、歪曲证言的可能性。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