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油将标注转基因…食品业界称“供应链与成本不确定性依然存在”
转基因食品(GMO)强制标示
《食品卫生法》折中方案通过国会保健福祉委小委会
施行令和告示制定过程仍存变数
国内粮食自给率:大豆7.5%、玉米0.7%
GMO与非GMO原料价格差距最高达70%
国会围绕转基因食品(GMO)标识制度选择了被称为“选择性标识制”的折中方案。
21日据政界消息,前一天在国会保健福祉委员会法案审查第二小委员会通过的《食品卫生法》修正案规定,即使使用了GMO原料,如果在加工过程中转基因DNA和蛋白质已经消失,则免除标识义务,只对由食品药品安全处处长指定的品目加贴标识。也就是说,没有采纳消费者团体要求的“完全标识制”,而是在考虑业界和政府部门反对意见的基础上,选择了“中间方案”。
本次方案是在共同民主党议员 Nam Insun 作为代表发起的修正案基础上,反映食品药品安全处意见后制定的。此前的修正案全部被吸收进福祉委员会的替代案中,按“反映替代案予以废弃”处理。
持续20年的拉锯战
现行制度规定,对大豆、玉米、棉花、油菜、苜蓿、甜菜等6种品目中,使用GMO原料并且在加工后仍残留转基因DNA或蛋白质的食品,才强制标识;如果不再残留,则无需标识。
修正案在维持这一框架的同时,规定由食品药品安全处处长指定的特定品目,无论DNA是否残留,都必须标注“使用GMO”。同时,将“转基因”的定义以“利用生物技术变更农、畜、水产品等的基因”这一表述,明确写入法律。
关于GMO标识制的讨论,因上世纪90年代末大量进口美国大豆和玉米而正式启动。政府在1998年首次引入该制度,2001年又通过修改《食品卫生法》予以扩大,但适用范围仍较有限。2017年,在青瓦台国民请愿平台上,“GMO完全标识制”的要求获得20万人的同意,成为社会争议焦点,但政府以“需要社会共识”为由,谨慎推进。
食品业界:“不确定性依旧”
食品业界认为,政策不确定性尚未消除,难言放心,在这种氛围下,正密切关注在实施令和公告制定过程中,适用范围将被扩大到何种程度。一位食品业界相关人士表示:“如果完全标识制全面实施,从原料进口阶段起,供应链就会受到冲击”,“今后在实施令和具体公告中,标识对象会被扩大到何种程度,是最大的变量”。食品药品安全处今后计划通过制定实施令和公告,最终确定需标识的品目。
业界担忧的焦点在于原料供应。淀粉糖、食用油产业事实上依赖进口GMO大豆。从供应情况看,最近3年间进口大豆中约69%为GMO。GMO棉花、苜蓿和甜菜目前没有进口到国内。国内粮食自给率方面,大豆仅为7.5%。若要确保非转基因食品(Non-GMO)原料,只能依赖乌克兰等少数供应国,由此在国际粮价波动下的风险势必加大。
价格负担也十分沉重。根据韩国食品产业协会的数据,GMO与Non-GMO原料之间的价格差距在20%至70%之间。像酱油、淀粉糖、食用油等大宗基础加工食品,其成本上涨在所难免,并将转嫁为消费者价格的上涨。一位食品业界相关人士表示:“无论与科学上的危害性是否相关,只要标注‘使用转基因原料’字样,消费者就可能误解为存在危害”,“结果只会加剧社会不安,而成本负担最终将转嫁给消费者”。
此外,食用油、淀粉糖等产品在制造和精炼过程中DNA和蛋白质会完全消失,从科学上很难检验证明其是否为GMO。在这种情况下,如加贴“使用GMO”字样,业界只能依赖进口单据,制度的实效性将会下降,并且在国际贸易中可能被视为“双重标准”,相关忧虑也随之浮现。
消费者团体则就此次折中方案指出,仍然“无法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另一方面,日本对大豆、玉米等9种农产品和33种加工食品实施标识制度,但仅在其为原料中排名前三且含量在5%以上时才强制标识。美国也只在DNA和蛋白质仍残留的情况下规定必须标识,混入标准为5%以下。欧盟则不论DNA是否残留,对所有食品一律强制实施GMO标识,混入标准为0.9%以下。澳大利亚对大豆、玉米、油菜等20种品目实施标识制度,混入标准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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