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开发特区振兴财团(以下简称特区财团)通过税收优惠支持特区企业成长。


特区财团表示,19日在大田Science Complex举办了“尖端技术企业指定制度及税收减免制度说明会”,介绍了上述内容。


特区财团19日在大田 Science Complex举办“尖端技术企业认定制度及税收减免制度说明会”。研究开发特区振兴财团提供

特区财团19日在大田 Science Complex举办“尖端技术企业认定制度及税收减免制度说明会”。研究开发特区振兴财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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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会面向大德特区内的技术基础创新企业举行。会上介绍了尖端技术企业指定制度以及特区企业的税收减免制度等。


尖端技术企业指定是根据《关于培育研究开发特区的特别法》实施的研究开发特区代表性特色制度之一,通过提供包括税收减免在内的实质性激励,支持特区内技术密集型企业持续成长。


符合一定条件时,可获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指定。指定条件包括:拥有尖端技术领域的专利权;利用该专利权产品所产生的销售额占总销售额20%以上;并按销售规模支出3%至5%以上的研究开发费用等。


被指定为尖端技术企业的公司,可在3年内享受100%的企业所得税减免,此后2年享受50%的减免。此外,不动产税在最长7年内减免100%,之后3年减免50%。除此之外,在进行设备投资时还可获取得税减免等税收优惠。


特区财团认为,通过上述税收减免,被指定企业将具备将资金重新投入研究开发的能力,从而夯实将新技术实现商业化的基础。


尖端技术企业指定在企业上市案例中也被证明效果显著。尖端技术企业指定第1号企业Satrec I已成长为韩国代表性航天企业,第12号企业Peptron和第205号企业Legal Chem Bioscience也利用该制度成功实现技术商业化并在科斯达克上市,留下了成功案例。


在说明会上,会计及税务专家对制度要件和申请程序进行了说明,获指定为尖端技术企业并在科斯达克上市的I3System股份公司也分享了企业成长历程及制度利用案例。


特别是,通过事前报名参加说明会的企业还获得了一对一定制咨询,就尖端技术企业指定准备过程中易出现的条件解读、程序以及销售额条件举证等问题进行了实质性咨询。



特区财团理事长Jung Heekwon表示:“尖端技术企业指定制度旨在构建一种良性循环结构,即企业将优秀技术实现商业化,再将商业化所得资金重新投入研究开发。”他还表示:“今后特区财团将继续精细打磨涵盖技术密集型企业商业化、扩散以及再挑战的深科技价值链。”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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