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发生后4年2个月,大法院作出判决
拆除建筑物倒塌致17人死伤
光州鹤洞拆除建筑物坍塌惨案中,被认定负有主要责任的相关责任人全部被判有罪,最高刑期确定为有期徒刑2年6个月。
大法院第一小法庭(主审大法官 Ma Yongju)14日对因业务过失致人死亡及违反《产业安全保健法》等罪名被起诉的责任人,维持了原审最高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的判决。自事故发生至今已过去4年2个月。
坍塌当时驾驶挖掘机的再分包公司 Baeksol Construction 代表 Jo某(51岁)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承包公司 Hansol Enterprise 现场所长 Kang某(32岁)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从未到现场核查的拆除监理人 Cha某(63岁)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3年,上述刑罚均已确定。
大法院表示:“原审的判断并不存在违反逻辑和经验法则、逾越自由心证主义界限,或误解业务过失致死伤罪成立要件等错误。”一审曾分别判处3年6个月、2年6个月、1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二审时予以减刑。
鹤洞惨案发生于2021年6月9日,在光州东区鹤洞4区重建开发工地内。正在拆除的一栋地上5层、地下1层的建筑物倒塌,压向附近车站的一辆市内公交车,造成9人死亡、8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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