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以涉嫌未遂恐吓立案侦查,未予拘留
在光州西区一处公寓内,留下“如果贴违停告示就用凶器捅你”字条的住户被警方抓获。
光州西部警察署12日表示,已以涉嫌恐吓未遂,将20多岁男性A某在不拘留状态下立案。
A某涉嫌于上月28日凌晨4时30分左右,在西区花亭洞一处公寓小区内,将自己的违章停放车辆车窗上贴上一张写有“要是贴告示就找上门来用凶器捅你的肚子”的字条。
调查显示,作为该公寓住户的A某此前多次在小区停车场违章停车,因管理处多次在其车上张贴违停告示,遂作出上述行为。
A某在警方展开调查后否认作案,称自己没有留下字条,但警方调取了公寓小区的闭路电视(CCTV)录像,确认了A某张贴字条的画面。掌握作案情况后,警方当天下午在其住所将其抓获。
另一方面,警方曾讨论是否以公然恐吓罪追究其责任,但由于字条的受害对象并非不特定或多数人,而是管理处一方,因此最终适用了恐吓未遂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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