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畿道将于本月25日至下月5日,对道内“其他水质污染源”开展非法行为集中查处。


所谓其他水质污染源,是指既不属于排放路径明确的点源污染,也不属于工地等非点源污染的类别,因此极易落入管理盲区。由于相对缺乏关注、管理薄弱,一旦被放任不管,水质污染物就可能流入河川、湖泊和地下水等,从而威胁道内居民的安全。


本次调查对象包括配备镜片制作设施的眼镜店、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汽车维修与检测场、建筑面积在1500平方米以上的报废汽车拆解场等。


京畿道特别司法警察团“其他水质污染源违法行为集中调查”宣传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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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修订的《水环境保全法》,上述经营场所如排放水质污染物,必须向主管机关申报。但在实际中,未进行申报而非法经营,或未规范安装污染物排放防治设施的案例仍在持续发生。


重点查处对象包括未申报的其他水质污染源,以及未安装其他水质污染源排放防治、抑制设施等行为。


现行《水环境保全法》规定,如未进行其他水质污染源的设立申报而擅自设立或管理其他水质污染源,可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Gii Do京畿道特别司法警察团团长表示,将全力杜绝处于水质污染管理死角的非法行为,努力营造安全、健康的社会。他强调,小小的放任最终可能导致严重污染,道民朋友们的积极关注和举报尤为重要。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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