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修改《噪声振动管理法》《集合建筑法》草案
“将非共同住宅纳入楼层间噪声规定与调解范围”
共同民主党议员 Jo Incheol(光州西区甲)10日表示,他作为代表议员提出了《噪声及振动管理法》和《关于集合建筑物所有及管理的法律》(下称“集合建筑法”)的修正案,旨在从法律层面保护办公型公寓、单间等非共同住宅居住者免受楼层间噪声侵害。
修正案的核心内容是,将现行《噪声及振动管理法》中“楼层间噪声”的规定,扩大至包括非共同住宅中产生的噪声。此外,通过修改《集合建筑法》,向居住者赋予防止产生楼层间噪声的义务,并规定受害者可以通过管理人请求采取停止或阻断噪声的措施;若问题持续,受害者还可以向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通过上述措施,力图减少办公型公寓和单间等非共同住宅居住者的楼层间噪声损害,并在发生纠纷时为解决问题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
据环境部下属“楼层间噪声邻里中心”统计,由楼层间噪声引发的邻里间矛盾呈日益加剧趋势,相关投诉每年高达3万件。社团法人“光州社区纠纷解决支援中心”去年受理的引发邻里纠纷事项中,楼层间噪声占整体的45.9%,位居首位,相关矛盾日益频繁,其中一部分甚至演变为严重暴力犯罪,已升级为社会问题。
然而,现行法律仅对公寓或联排住宅等共同住宅的楼层间噪声作出规制,办公型公寓和单间等非共同住宅居住者长期被置之不理,也无法利用调解程序,被指处于法律监管的盲区。尤其是非共同住宅中单人家庭和青年群体等居住弱势群体比例较高,从这一点来看,为保护他们而制定法律装置已刻不容缓。
Jo议员强调:“一直以来,办公型公寓和单间居住者即便饱受楼层间噪声折磨,也缺乏应有的保护装置,只能承受双重痛苦。通过此次修正案,将努力减少邻里间矛盾,建设一个人人都能在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中生活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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