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去年8月“河东派出所巡逻车死亡事故”中因被指工作失职等问题而被移送的警察,检方向警方提出了补充侦查及重新侦查的要求。
7日,据庆南警察厅消息,检方于本月5日对因业务过失致死嫌疑被移送的A警尉,以及因渎职嫌疑被移送的B警监,要求进行补充侦查。
同时,检方还对此前认定不构成业务过失致死而未移送的C警尉、D警尉和E警监,要求重新侦查。
此前,去年8月17日下午2时左右,一名40多岁女性被发现在庆南河东警察署真桥派出所停车场停放的巡逻车后排座位上死亡。
该女性于前一日凌晨2时左右乘坐了一辆车门未上锁的巡逻车,因后排座没有门把手、从车内无法打开,又与前排座之间被安全隔板隔开,结果被困在巡逻车后排座位达36小时后死亡。
警方调查结果显示,在这一过程中,当班人员未遵守诸如在巡逻车停车时锁闭车门、在值班时在指定位置履职、在规定时间出动巡逻等守则。
第一次尸检结果显示,该女性进入车内约12小时后的16日下午2时前后死亡。由此有意见指出,如果在规定的16日凌晨6时至7时、上午11时至中午12时、下午2时至3时的巡逻,以及16日早上8时30分的换班中,哪怕有一次正常执行,也本可以更早发现该女性。
根据调查结果,庆南警察厅将未锁巡逻车车门的A警尉以业务过失致死嫌疑、未认真履行值班工作的B警监以渎职嫌疑,分别移送检方。
但对于在巡逻车交接时未打开后排车门而未能发现被害人的C警尉、未进行车辆巡逻的D警尉和E警监,庆南警察厅认为不构成业务过失致死嫌疑,作出不移送决定。
庆南警察厅对真桥派出所16名工作人员中除去当时休假的3人外,其余13人全部进行了岗位调动,并自去年9月起对相关人员展开调查。
关于纪律处分及是否移送检方等问题,是在侦查组内部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召开由律师、大学教授等11名法律专家组成的侦查审议委员会,综合吸收意见后作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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