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续期限至2023年…可按需延长
为加快公共及民间租赁住房等供应推进

首尔市长 Oh Se-hoon 上个月16日在首尔市政府举行就任三周年记者会。

首尔市长 Oh Se-hoon 上个月16日在首尔市政府举行就任三周年记者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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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尔市为加快公共及民间租赁住房等的供应速度,正式推进正在推动的住房振兴基金引入工作。


据首尔市5日消息,前一日规定基金财源及基金运用方向的《首尔市住房振兴基金设立及运用条例案》已发布立法预告。


根据条例案,首尔市住房振兴基金的存续期限为2030年12月31日。如在此之后仍有保留基金的必要性,可予以延长。


基金财源包括来自一般会计、特别会计及其他基金的转入资金,首尔住宅城市开发公向市缴纳的利润分红,城市·居住环境整治事业账户转入资金,为放宽容积率而由事业实施者向市缴纳的现金,以及基金运用收益等。


基金可用于支持公共支持型民间租赁住房事业实施者的土地收购和工程费用,支持公共支持型民间租赁住房承租人的居住费用,激活整备事业,促进公共住房供应等。基金运用主管由首尔市住房室室长担任,并为对基金运用进行审议而设立“首尔市住房振兴基金运用审议委员会”。立法预告期限截至8日,条例案将经过条例规则审议会和首尔市议会审议后最终确定。


此前,上月16日,首尔市长Oh Sehoon在就任3周年记者座谈会上表示,“拟在首尔引入‘公共住房振兴基金’”,“除容积率、建筑覆盖率等激励措施之外,还将为土地收购支持、建设资金贷款及利息支持等实际成本提供直接的财政激励,由此将打开一条新的途径”。



当时曾表示,将每年向基金积累2000亿韩元,10年内共筹措约2万亿韩元的财源,但在条例案中,期限被指定为2030年末。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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