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福祉部预告修订《残疾人福利法实施细则》草案
今后,为了让网络大学等远程大学毕业生获得参加语言康复师考试的资格,必须额外修完相关实习科目共30小时以上。
保健福祉部表示,随着今年4月《残疾人福利法》修订,将远程大学出身者明确纳入语言康复师应试资格对象,包含相关细化标准的《残疾人福利法》施行规则部分修正案将自本月4日起至下月15日进行立法预告。
语言康复师是负责为有沟通困难的人群提供干预和康复的专业人员。修完研究生院、大学、专科大学的语言康复相关课程并取得相关学科学位者,可报名参加考试。网络大学相关学科出身者此前也一直取得语言康复师资格并从业,但语言康复师协会等方面指出,在网络大学无法切实开展实习等环节,提出质疑,由此引发争议。
在法律诉讼结束后,去年网络大学出身者被剥夺了应试机会,当事人强烈反对,国家人权委员会也建议纠正歧视,最终推动了法律修订。
此次施行规则修正案规定了在远程大学等院校修完语言康复相关课程并取得相关学科学位的人,为具备二级语言康复师国家考试应试资格,必须修完的现场实习科目(“语言康复观察”“语言诊断实习”“语言康复实习”)之指导教授资质、指导教授与实习生比例、实习生环境等细化标准。同时,对既有远程大学毕业生,则规定须根据保健福祉部长另行规定的语言诊断实习及语言康复实习相关科目,额外修完总计30小时以上。
保健福祉部将在立法预告期间广泛征求国民意见后,最终确定修正案。相关意见可于下月15日前提交至保健福祉部残疾人健康科或“国民参与立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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