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基础制度化动作全面展开
“仅靠预算不够” 着手构建实质合作基础

在韩美关税谈判最后期限临近之际,被寄予厚望、以提升造船业合作执行力的“新设基金”方案正受到关注。朝野分别提出造船业特别法案,其中都包含为应对技术转移、联合建造等实质性合作而设立法定基金的内容。随着韩美合作需求增大,韩国方面也正式启动将共同投资和成本分担所需的财政基础制度化的行动。

朝野携手提出造船业特别法草案:拟设立法定基金 View original image

根据28日国会议案信息系统消息,国民力量党议员 Kim Kihyun 于本月23日代表提出了《造船产业及造船技术振兴法案》。这是 Lee Jaemyung 政府成立后在野党提出的首个造船业特别法案。此前本月7日,共同民主党议员 Heo Sungmu 提交了《未来造船业特别法》,由此成为朝野双方均提交相关法案的首个案例。法案将造船业规定为战略产业,朝野政界通过制度化的支持体系来应对通商问题。


Heo 议员的法案以国家层面对整个造船产业提供支持为核心内容,既包括对自主航行、环保船舶示范的支持,也涵盖军工出口、对等采购、技术转移、国际联合开发以及维护·保养·检修(MRO)等领域。尤其是其中提出,将“海洋防务出口振兴基金”作为法定基金新设,用作财政支撑基础。其宗旨在于,通过与国家财政法相衔接的永久性基金体系,而非一次性支持,来稳定推进与美国的合作项目。


基金条款之所以备受关注,在于其能够将合作意愿转化为可执行的结构。不仅仅是提出政策方向,而是在实际需要进行技术转移或联合建造时,由政府通过制度性装置,对企业必须承担的部分风险和成本予以一定程度补偿。舆论认为,这也可向美方发出关于韩国合作意愿的明确信号,并在提升谈判力方面发挥实质作用。


共同民主党议员 Lee Eonju 也曾于今年3月提出《先进造船业竞争力强化法案》,建议设立基金。与关税谈判相关的结构中,值得关注的是一项条款:对于国籍船公司订造的船舶,政府通过海洋水产基金支持部分建造费用。外界评价认为,这一安排有望通过将订单引导至国内船厂来维持生产基础,同时在技术向外转移的前提下,将建造能力保留在国内,从而形成相应的谈判逻辑。


Heo 议员强调称:“仅凭预算难以承担造船业转型”,“必须设立基金,才能实现持续而稳定的支持。”Kim 议员办公室相关人士也表示:“当前是需要在税制、金融等造船业全领域进行政策性应对的时点”,“此次法案也将成为对谈判的积极信号。”不过,由于国会产业通商资源中小企业委员会中,关于半导体、二次电池、显示器等主要产业的类似特别法案已在搁置审议之中,若仅造船业特别法案单独通过,亦可能引发关于公平性的争议。国会一名相关人士称,“有可能将多个产业打包一并讨论”。


产业通商资源部方面表示,尚未正式检讨过设立基金或组建共同基金的方案。但该部门也透露,内部曾参考美国《SHIPS法》(造船厂投资法)等海外案例,在非正式构想层面进行过研究。产业通商资源部一名负责人表示:“具体的资金结构或谈判方案尚未确定。”


尽管如此,认为造船业作为例外性产业,其立法正当性已十分充分的观点也在扩散。原因在于,不论接单业绩如何,人才短缺、协作企业流失、智能船坞转型延迟等结构性危机不断累积,同时中国在环保高附加值船舶技术方面也在迅速追赶。一位业界人士表示:“造船业是周期性极为明显的产业,为不景气时期做好基础体力储备至关重要。”



同时也有共识认为,与美国的合作方式并非易事。业界指出:“美国造船业生态已经崩塌,仅靠简单合作存在局限”,“需要并行推进收购船厂、技术转移、人员派遣等多层次方式。”尤其是核心技术虽然难以转移,但在智能船坞构建和运营经验等方面,仍有共享空间,这也是业内的主流看法。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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