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超时工作达136小时 抗疫专责公务员猝死…法院认定属因公殉职
法院:“称其加重胃癌病情致其死亡”
法院认为,应当将一名在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中饱受繁重业务折磨、后因胃癌去世的公务员认定为因公殉职。
据联合新闻社26日报道,首尔行政法院行政3庭(审判长法官 Choi Sujin)近日在已故公务员A某的遗属针对人事革新处处长提起的“取消不予发放因公殉职遗属抚恤金处分”诉讼中,作出原告胜诉判决。
此前,在新冠肺炎于2020年4月扩散之际,A某在全罗南道一处保健所担任保健职公务员,并在该时期专门负责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次年6月,他因胃癌去世。
A某的遗属于2022年2月申请认定为因公受害并发放因公殉职遗属抚恤金。人事革新处予以拒绝,称“从胃癌的医学特性来看,根据医学意见,难以认为这是由过劳或压力等职务因素导致的结果,因而无法认定与公务之间存在相当因果关系”。
但合议庭作出了不同判断。行政3庭指出,A某在被诊断出胃癌的2021年2月,仅加班时间就记录为136小时,并表示:“作为实务负责人,他在工作日和周末、白天和夜晚都不分时段,只要出现确诊者、隔离对象或海外入境人员,就立即开展应对工作,因此不得不进行过度加班。”
合议庭接着表示:“虽然压力与癌症之间的因果关系在医学上尚未被明确定论,但通过大量研究已证实,压力会影响癌症的发生和进程”,“可以认为,A某在从事高强度、高难度工作过程中承受了巨大压力,正因如此,其已发病的胃癌以超出自然进程的速度恶化,最终导致死亡,这一判断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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