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住宅金融公社向暴雨受灾客户提供金融支援
住房安居贷款可申请本金偿还延期·新办月租/全租保证时可追加全租保证…详情请咨询专用呼叫中心
住房年金客户房屋灭失时继续发放月付金·摊销债权债务重组时追加减免本金
韩国住宅金融公社(社长 Kim Kyunghwan)近日为减轻因近期创纪录的集中暴雨而受灾的公社客户的金融负担,并支持其居住稳定,面向受灾地区客户按产品别制定了金融支持措施。
优先宣布为特别灾难地区的区域为加平、瑞山、礼山、潭阳、山清、陜川。
在特别灾难地区内,正在使用“幸福安居贷款”和合格贷款的客户本人或家属居住的住房因集中暴雨受损的,如在受灾之日起1年内申请本金偿还延期,自此之后的3年内可只偿还利息而无需偿还本金。
另外,在非特别灾难地区,本人或家属居住的住房因集中暴雨受损的,也可以在1年内延期偿还本金,仅支付利息。
本人或家属的居住住房或其他资产(如水田、旱田等)遭受洪涝灾害损失的,在客户归还贷款时,可免缴提前还款手续费。
本金偿还延期可通过公社官网、智能住宅金融应用程序以及管辖支行申请;而申请免除提前还款手续费则须亲自前往管辖支行办理。但合格贷款需向办理该贷款的银行提出申请。
对于已加入原有全租保证的客户,如因水灾失去居所、需要签订新的全租合同,可获得追加保证;对于当地新加入全租保证的客户,也将免除信用评估和偿还能力审查。此外,对于因住房灭失等遭受损失的住房所有者,计划将建筑、改良、购置资金保证费下调0.1个百分点。
即使是加入住房年金的住房因水灾灭失,或因严重损坏导致无法居住的情况,也将在1年内暂时继续发放住房年金月度支付金;如解约住房年金,将根据使用期限等因素,部分退还初始保证费。
对于正在使用公社住房保证产品、因无法向金融机构偿还贷款而由公社代为清偿的客户,如遭受水灾损失,在对核销债权进行债务重组时,将在基本减免率基础上最多额外适用10个百分点,最高可减免70%的本金。此外,对于居住在特别灾难地区、目前正在分期偿还债务的客户,将提供最长2年的偿还延期支持。
申请上述金融支持时,需要提交由地方自治团体出具的受灾事实确认书。与此同时,为帮助受灾地区客户尽快恢复日常生活,公社将在呼叫中心内运营“水灾受灾客户专用咨询窗口”。
为帮助水灾灾民进行灾后重建,公社还计划向大韩红十字会捐赠5000万韩元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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